相信板上多數人都瞭解此次預算爭議在於市府被議會刪除的57億歲入預算編得是否合理。
對此我想透過兩位議員的說法來比照出雙方的爭點何在。
吳益政議員
http://genewu798.pixnet.net/blog/post/352756307
郭建盟議員
https://www.facebook.com/GaoXiongShiYiYuanGuoJianMeng/posts/530207907094321
歲入預算爭議項目
(1) 出售市有非公用土地收入55.5億元,刪減16.5億元
議會102年決議解除500平方公尺土地限售令,500坪(約1500平方公尺)以上才不得出售;然
而議會在103年1月恢復500平方公尺以下土地才可出售的舊有標準。
在102年時的標準下,高雄市府共收入39億元,因此贊成刪除方認為以103年的標準,55.5
億元明顯無法達成,故刪減16.5億元而回復成102年39億元的預算規模。
反對刪除方則是認為議會朝令夕改,市府依102年標準編好預算送審,突然被打個回馬槍,
本來可以賣的東西現在又講不能賣了。
議會的作法確實有其值得商榷之處,但可以看得出來贊成刪除方的立場為不同意市府出售
面積較大的土地來增加歲入。
(2) 平均地權基金本金回收28億元,全數刪除
贊成刪除方質疑基金只有58億現金,回收盈餘44億的話哪來28億可以入庫,是否要跟銀行
另行借貸30億來補充資金?
反對刪除方的說法是基金的資產還有土地,待售土地約16.6萬坪,保守估計市價600億。而
市府每年標售4次土地,近年每年平均收入60億,預估今年底現金存量120億,依此繳庫72
億,尚有餘額48億,足堪基金運作需求,無須借款,30億是法定預算科目,備而不用。
所以這邊也是一樣賣地換收入,那個30億我猜想應該是萬一標售不順時就得跟銀行借了。
(3) 南星遊艇園區土地讓售收入7.5億元,全數刪除
這個兩邊都沒意見,因為環評尚未通過,舊的5.6億元開發商就沒繳了,何況這7.5億元。
(4) 罰鍰收入15億元,刪減5億元
這邊吳議員的說法是市府編列的15億收入與102年的實收相當,屬合理預算,雖然結果未能
如吳議員希望的恢復市府十五億的編列,但也有附帶決議,雖然減五億,收入還是能收到
五億,則必須用於大眾運輸發展。
所以這筆與其說刪除,不如說是狀況上有特別限定的歲入項目。
整理大致如上,另有一點值得玩味的是吳議員指出現場國民兩黨甲級動員,但民進黨多人
未全到,原為1:1比例人數,當天兩造人數明顯落差3:2。這點也有人在郭議員臉書質疑,
郭議員也說民進黨團仍有很多值得檢討改進之處。對此我只能說很有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