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放下臺灣228,勿忘南京大屠殺

作者: manfale (戰神 吱見愁)   2014-03-02 12:19:50
: 更何況在整件二二八事件裡,開第一槍的,還是國府官方
: 本來,是誰先開第一槍的,一直就是所有事變裡的關鍵
: 不然從小車輪黨叫你背歷史課本裡的盧溝橋事變,是背心酸的嗎?
: 當時的民眾要是真想開戰,老早先把那個開槍打死人的傅學通,打死在路上了
: 哪裡還需要等到他都跑去警察總局裡躲起來了
: 然後隔天早上罷工、罷市,中午再去長官總署前抗議?
http://city.udn.com/2997/1587819
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左手放進
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林明珠一時沒有反
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
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
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
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
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
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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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每天被打臉給大家看的習慣嗎?
這麼說罷,傅學通之所以沒被暴民打死,是因為手上有槍,誰也殺不了他
他手上要是沒有槍,早就被想開戰的暴民給打死在路上了
至於後面發生的事情,包括去包圍警察局要求交出 "兇手" (打算公審打死他?)
要求不成,就跑去包圍公署(這跟飆車族圍完警察局不成後,去圍市府有甚麼差別?)
希望警察不要對飆車族敗類軟弱的,現在反而希望軍隊要向暴民投降?
對了,既然你提到南京大屠殺,那麼南京到底有誰去跟日本人談判啊?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21:00
南京大屠殺和228不能這樣子比好嗎?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24:00
為什麼這麼說? 南京大屠殺幾乎是世界公認沒有爭議的戰爭犯罪 而228則否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25:00
228是否屬於戰爭犯罪還未知數 (因為不是宣戰國進行軍事上的鎮壓行動)只是偏偏很多人都說228比南京大屠殺還要恐怖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26:00
真的是搞不懂 那這樣子228不是應該升級成戰爭犯罪嗎?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2 12:28:00
有獨派學者說她記錯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2 12:29:00
反正現在真相不重要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33:00
真相只有一個: 奪權第一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2:34:00
只要能夠奪得執政權 甚麼都做得出來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3-02 12:53:00
戰神你直接打人臉 打到臉都歪了 你這樣對嗎?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4-03-02 12:54:00
又不是每個人都像某主題哥 橫練金鐘罩鐵臉皮 打臉都打不穿的.....手下留情阿...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3-02 13:00:00
大概不是無視就是黨報不可信(?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03-02 13:15:00
不,他們已進化到當事人記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02 13:21:00
以後說不定會進化到當事人被收買也說不定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4-03-02 13:40:00
不不 不要臉天下無敵的可能有新的挑戰者了 退出又沒說不復出哥 我就是又復出啦 你們能拿我怎樣
作者: HelloLadies (HelloLadies)   2014-03-02 13:41:00
就算主題看到後起之秀 也只能感慨後浪推前讓該讓賢啦
作者: killer2k (...)   2014-03-02 14:19:00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02 14:40:00
林明珠的大哥? 人已經死了 死無對證 你愛怎麼講? 就怎麼講?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02 14:41:00
他們很喜歡找這種死無對證得人現身說法
作者: mycai (燕鴻)   2014-03-02 15:00:00
如果對照當年筆錄,這篇回憶的正確性應該不高啦。只是從筆錄
作者: mycai (燕鴻)   2014-03-02 15:01:00
來看,打人的並不是緝私員,不然正對著面林不會搞不清誰打她
作者: mycai (燕鴻)   2014-03-02 15:02:00
也沒有其他緝私員打人的證言,怎麼看打人的都是路人甲的可能
作者: mycai (燕鴻)   2014-03-02 15:03:00
性最大(個人覺得事後就人間蒸發的線民很有問題哪),至於說搶菸……這是在查緝私菸吧,哪來搶字可言。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02 15:38:00
對他們來說查緝私菸=搶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03-02 15:39:00
人家討生活很辛苦你還要查 不給台灣人活路 馬英九下台 吱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3-02 15:45:00
我怎麼聽到的說法是說他們假借查緝私菸的名義 搶平民的香菸然後轉賣獲利不成 起衝突開槍打死人才引爆事件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2 15:46:00
打死賣菸的林江邁嗎XDDDD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4-03-02 16:03:00
原筆錄是說賣菸的自己跌倒砸傷頭喔 嘻嘻
作者: askemm   2014-03-02 19:15:00
樓上崩惹XD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4-03-02 20:03:00
這裡有人說賣菸的是自己跌倒嗑傷頭的嗎?有,askemm
作者: askemm   2014-03-02 20:19:00
我沒說啊,你要不要看清楚點XD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4-03-02 20:28:00
對不起樓上,是我眼殘......我現在立刻跪算盤!XD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4-03-02 20:32:00
兩邊回文真的會眼花......Orz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4-03-03 09:39:00
對暴民開槍真的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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