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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sswow0413 (Chas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王威中指控《自由時報》報導不實
時間: Mon Mar 3 19:50:09 2014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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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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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即時 張立勳 2014年03月02日 13:12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士林、北投區擬參選人王威中今(2日)出面指控《自由時報》報導內
容不實,既未求證當事人平衡報導,更有違新聞倫理,已經對他的選情及形象造成傷害。
《自由時報》3月1日見報報導「簡余晏交棒布局直攻立委」中提及「王威中獲何志偉支持
轉戰士林北投」,引發政治圈內不少議論。
王威中表示,他和台北市議員何志偉沒有接觸也沒任何關係,事前他沒有接到《自由時報
》記者採訪與查證,報導一出,當天早上手機被支持者打爆,認為背後是不是有派系力量
的合作,甚至在政治圈中被解讀為獲得金錢奧援,各種揣測說法甚囂塵上。
他說,《自由時報》未採訪他也沒有可信的佐證,片面寫出報導,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
過程也違反新聞倫理,對他造成極大困擾和傷害。如果純粹是疏忽,希望能給個道歉,若
背後是有心人士放話,誤導媒體,進行政治操作,希望《自由時報》能把這位政治謀殺的
兇手揪出來。
王威中更進一步指出,事實上該區確實有別的議員參選人收了錢,叛離原本所屬派系,搶
做政治投機客,「黨內與部分媒體朋友都知情,確實不是他,為什麼報導剛好牛頭接馬嘴
,栽贓到他頭上?」
律師表示,若報導無可信的佐證也未向當事人求證,恐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
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威中強調,若《自由時報》不能在3天內提出公開的澄清或說明,為求自清將提出告訴
。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02001825-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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