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上罪刑法定原則所衍生的絕對不溯既往原則:
此依據當無例外,因國家刑罰權之實現必有法之明文規定,也不得對未規定之事加以
處罰,更別提以新法限制舊行為。
我又來打你的臉囉 (傲嬌
請問,東德公務員,依據東德的根本大法,也就是你口中的等同憲法,
其實就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憲法(Verfassung der Deutschen Demokratischen Republik)
行事的東德公務員,為什麼在兩德統一之後,要被轉型正義????
要被溯及既往???
你快點回去睡了啦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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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
1.轉型正義不是以新法取代舊法,所以根本沒有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
2.轉型正義是指當事人行為時已構成犯罪,雖然依照當時有效的法律行事,可以阻卻違法,
但該法律事後被宣告為違憲而無效,當事人自無法取得違法阻確的效果而依然夠構成犯
罪而必須受罰,這裡哪來的法律溯及既往問題?
這樣就想打人臉?
你也未免太自不量力吧!
你還是回去多練練再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