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上罪刑法定原則所衍生的絕對不溯既往原則:
此依據當無例外,因國家刑罰權之實現必有法之明文規定,也不得對未規定之事加以
處罰,更別提以新法限制舊行為。
我又來打你的臉囉 (傲嬌
請問,東德公務員,依據東德的根本大法,也就是你口中的等同憲法,
其實就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憲法(Verfassung der Deutschen Demokratischen Republik)
行事的東德公務員,為什麼在兩德統一之後,要被轉型正義????
要被溯及既往???
你快點回去睡了啦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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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
1.轉型正義不是以新法取代舊法,所以根本沒有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
2.轉型正義是指當事人行為時已構成犯罪,雖然依照當時有效的法律行事,可以阻卻違法,
但該法律事後被宣告為違憲而無效,當事人自無法取得違法阻確的效果而依然夠構成犯
罪而必須受罰,這裡哪來的法律溯及既往問題?
這樣就想打人臉?
你也未免太自不量力吧!
你還是回去多練練再來吧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08:00憲法咧,東德憲法又不是根本大法囉???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09:00只有你美國價值觀的西德憲法是根本大法,東德的憲法就不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10:00算根本大法,東德公務員可以被怎麼搞就怎麼搞?
作者:
rockido (123)
2014-03-07 01:24:00事實就是東德軍人開槍射殺翻越圍牆的東德人民 後於統一後
作者:
rockido (123)
2014-03-07 01:25:00被起訴殺人罪 最終也被判刑 確實不是用阻卻違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7 01:26:00阻卻違法XDDDDD 當事人違了什麼法?犯了什麼罪?當事人違反當時無效的法律犯下當時沒有規定的罪行 卻因當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7 01:27:00時有效的法律規定阻卻了違法? XDDDDDDDDDDDDDDD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31:00東德軍人不該依據東德憲法轄下的軍人法規行事嗎??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32:00你國民翻越國境,最好軍人不用執法....
作者:
rockido (123)
2014-03-07 01:33:00該阿 但後來統一後 被拉高到基本人權層次 一切就百口莫辯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1:34:00軍人看見有人翻越國境,呆呆看著就好了????XDDDDDDDDDDDDDD違了東德的憲,還是西德的害,還是美國的憲?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3-07 01:35:00「該法規事後被認定為違憲」違啥憲? 行為當時無效力的西德基本法? 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2:45:00東德人還是西德人,還是美國人???啊,不是好棒棒的根本大法,不是不溯及既往.....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4-03-07 02:46:00怎麼德國人就可以溯及既往,中國人就不行???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8:09:00轉型正義這四個字不過就是廢話而已。至於原po你的臉,恕在下直言,還在嗎?
打筆戰前要先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戰,決定要戰後就一定要打到贏為止。
在此君身上我看到以前從連線板打到系板班板的修羅樣啊!
看過那天晚上的大戲就知道這早就是"天下無敵"的模式了w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3-07 09:15:00樓主,我可以借你面具...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32:00不是打不過 他,我想打還怕他不陪我咧每次都用躲起來這招,實在是讓人看不起。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33:00何況這小子還能打多久?我很懷疑呀,大概又要換新帳號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36:00光看上次kano那個我還懷疑我是打到他的臉還是打到他的腦。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37:00整個跟另北玩起小孩踢鞋子的遊戲是怎樣?最久的跟另北撐超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38:00過二十七小時,treasurehill你連八個小時都撐不到怎玩?
S大好歹也是可以每小時十幾萬起跳的人,真的,別跟在時光精神屋的人玩,你的時間是金錢,對t大而言,時間已不
是問題了。他只要贏....稍微在律師板或國考板翻過文章的人就知道這件事了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45:00沒辦法因為我有時候就是很無聊。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09:46:00何況能跟他戰的時間不多了,他這帳號要廢了。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3-07 10:00:00有八卦?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10:06:00沒八卦呀,只是有人恐怕很快就會氣到內傷了。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4-03-07 10:49:00趙雲好歹敢拋頭露面,還不會強詞奪理耶而且趙雲也沒崩潰過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7 11:01:00李嚴表示:趙子龍跟我也有點交情…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3-07 11:11:00嚴顔表示:我就是李嚴,李嚴就是我,反正都有嚴嘛lol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3-07 12:28:00顏同表示:不是有鹽就相同,好嗎?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4-03-07 15:35:00說真的也不過如此,下面有發文反擊了,想淫的還不趕快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