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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新聞] 律師看洪案判決 「這已算重判」
時間: Mon Mar 17 18:02:39 2014
律師看洪案判決 「這已算重判」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51769.shtml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縣報導】 2014.03.17 02:52 am
洪仲丘案7日宣判時引起譁然,判決書近日才公開,定調洪案是私行拘禁。當時未公開判
決書全文,輿論質疑桃園地院輕判。
有律師認為,洪的死與私刑拘禁之間,法律上因果中斷,桃園地院以昭炯戒而「重判」,
就算上訴,量刑恐怕更輕,甚至無罪。
判決書指出,洪仲丘因去年7月3日下午訓練過度,引發運動型中暑,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
亡,但之前完全無中暑或熱衰竭症狀發生,無法證明洪中暑是因數日操練及禁閉室環境導
致熱傷害累積所致。
律師陳麗玲說,洪死因是中暑,私刑拘禁不是造成死亡原因,「一般沒前科的人,通常判
二、三個月,甚至拘役」。
陳麗玲說,洪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法官應是認為軍中諸多狀況,又洪案是軍審法回歸司法
的第一個案件,為讓被告受懲罰、平衡告訴人心理及社會觀感,以昭炯戒而「重判」。
陳麗玲說,私刑拘禁指的是非法情況下,但關禁閉是軍中違反規定的人所接受的管教手段
,如最高法院認為必要且合理,「可能會判更輕,甚至無罪」。
律師陳志峰說,桃園地院判決堪稱妥適,法官將五四二旅、二六九旅切成二塊,五四二旅
不能預見洪仲丘送禁閉室會死亡,屬於過失,而二六九旅過度操練被認定是疏於注意,「
沒證據顯示故意致死,法律上屬於不可預見」。
陳志峰說,桃園地院對洪案交互詰問做得很細,上訴到最高法院,罪名不太可能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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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友驊勒? 他不是有很多證據?
還有其他的一些誰誰誰勒? 不會很會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