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為什麼不能先立法,再審服務貿易協定?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02 09:04:20
問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先想想之前跟大陸的協議都怎麼過的
ECFA怎麼過的?
ECFA有所謂的早收清單
這份早收清單中包含服貿以及貨貿的部分
為什麼ECFA沒有問題?
因為,要實施ECFA需要同時修改多項法律作為搭配
修改哪些法呢? 菸酒稅法、商標法、專利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等等
所以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
ECFA的確需要送立法院審查,也照做了
那回過頭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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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問題在哪?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
如果協議不涉及立法或修法,還是要送立法院
但不是送立法院審查,而是備查
服貿因為沒有要修現有法律或者立新法
所以也比照ECFA模式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送立院要備查
行政機關是依法行政,拜託別再問行政院什麼為何不審查了
法這樣規定的!!
當然,因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
要把送備查的案子改審查也無不可
所以原本服貿在經過朝野協商之後從備查改審查就是這樣
問題是他們不審,不是沒法審阿!!
套句吱吱的話"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要審什麼東西還要法律規定嗎?"
然後還要求行政院退回服貿...
大哥,現在服貿在至高無上的國會裡,拜託先叫立法院退回行政院再來談...
所以為什麼要先審查? 審查沒過、有疑義才退嘛
哪有人送東西給你看,你連看都沒看就說要退的?
拜託,立法院是國家最高民意機關,原本就可以審所有送過去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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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現在所謂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問題在哪?
一、降低行政效率,因為這樣就變成每件兩岸協議都要審查,而且原本就有兩岸關係條例
當法源,行政送備查之後立法可以改審查,還需要再訂一個新法來做這個事情嗎?
二、立法權過度干涉行政權,照理來說,要訂定兩岸協議審查條例,要依行政機關視其需
求送草案給立法院審議,但現在學生的訴求是要送"民間版本"當草案,而這個民間版本又
有DPP背書,所以稱之為DPP版本不為過,而這個版本讓立法權過度的介入了行政權,幾乎
談判協議的每個階段都要向立法報告,沒人這樣搞的,底線都已經先公諸於世還談判?
如果開此先例,那等於讓DPP以後可以藉學生的名義送任何"民間版本"的法律案,台灣就
等於被DPP綁架了,因為DPP透過這種手段可以操縱行政權,然後透過立法院杯葛操縱立法
作者: yenyu73 (GoYankees)   2014-04-02 09:08:00
感謝說明 這樣很清楚!!
作者: CD133 (迷思)   2014-04-02 09:14:00
感謝整理
作者: applejone (haha)   2014-04-02 09:15:00
DPP就怕裡面有賣台條款阿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4-02 09:17:00
賣台 跟 毀台 豆幾!!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19:00
你甚麼時候有服貿不會觸及現行法律的錯覺
作者: Ferysis   2014-04-02 09:20:00
不是不能賣 是不能給別人賣 陽信衝阿~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0:00
現行明文規定醫療為非營利事業,卻開放大陸合資合資不是營利甚麼才是營利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1:00
不是沒法審,請問你依現今哪一個法條審服貿
作者: Ferysis   2014-04-02 09:21:00
送立法院備查 就是如果有與現行法律違背或法律沒規定的部
作者: Ferysis   2014-04-02 09:22:00
看是否要修法 躺了9個月沒人審是怎樣 有問題還需要這樣拖?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4-04-02 09:24:00
服貿就是EFCA....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4-04-02 09:25:00
就算觸及現行法律好了 實際上做的事不就是要審了嗎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4-04-02 09:25:00
重點是賣台不能給KMT賣 然後DPP賣是愛台灣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5:00
要審什麼東西還要法律規定嗎-->根本就話術連審的流程都沒有,你要怎麼審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6:00
配套、綱要定得完善,DDP哪拖得了3個月服貿根本不是ECFA,連數學都沒學好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7:00
服貿是子集合,你用"是"就是"=" 他沒大到等於ECFA
作者: Ferysis   2014-04-02 09:28:00
醫療的問題在公聽會有講 http://0rz.tw/WRbGg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28:00
就是荒謬的規定,哪黨當主席有權利"開會"+"審核"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4-04-02 09:28:00
審的程序都沒有是誰說的 所有東西明明都是比照一切審議標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4-04-02 09:29:00
議 審議的過程就跟審一般法案一樣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4-04-02 09:30:00
你不知道這個該審還不該審 不代表抓下來審議的時候有任何
作者: TOJIKO (hyphen)   2014-04-02 09:30:00
所以我就不懂了,說沒流程的到底想表達啥?
作者: ijsfkira (ijsfkira)   2014-04-02 09:31:00
差別 今天的問題只是不知該審議還備查 但明明實質上走的就是審議
作者: phantomonlyu (phantom)   2014-04-02 09:32:00
謝Ferysis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09:38:00
立法我也贊同,只是在目前這個節骨眼上,強求要立法除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09:39:00
托台錢外我想不到有別的意義...立法由誰來立?誰又是多數?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09:40:00
真得先立法再跑服貿的話,只能說光"立法"可能就會卡到年底
作者: cjjh90562 (北極熊)   2014-04-02 10:02:00
卡到年底又怎樣? 有沒有這麼急的八卦?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02 10:08:00
其實沒差啦,反正台灣已經停滯十幾年了,根本沒差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10:11:00
是沒這麼急拉,只是會拖個一年半載,結果根本沒變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10:12:00
甚至可能更糟,我就不知道意義在哪了~
作者: c1951 (QQ)   2014-04-02 10:23:00
這篇事實中肯文 轉八卦板 照樣被噓到XX
作者: elysion (樂園幻想組曲)   2014-04-02 10:30:00
在想,政府出來公布個管理辦法或者救濟辦法?然後原版通過
作者: elysion (樂園幻想組曲)   2014-04-02 10:31:00
這樣有可行一些嗎...?
作者: JayReed (平心靜氣在網路上學習)   2014-04-02 10:42:00
前半段中肯, 後面不認同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02 10:49:00
同意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4-02 10:55:00
推。
作者: washltz (羊)   2014-04-02 11:21:00
可以審啊,那一開始嗆一個字都不能改是要審什麼?
作者: bertkuan (GRE)   2014-04-02 11:27:00
依職權行使法 60條審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4-04-02 11:32:00
不能改也能審啊,審過覺得不好就打包退掉啊,打包退掉也沒改到不是嗎?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02 11:48:00
不能改,可以退,但是退掉就是重來現在的工都白做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02 11:48:00
所以重點是要審阿...審都不審就要退不然就是一直吵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4-02 11:49:00
根本就沒有辦法提出真正的問題,只流於意識形態之爭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4-04-02 12:25:00
完全沒錯!
作者: kadc (一抹純淨的白色清風)   2014-04-02 17:47:00
? 打這篇不會心虛嗎? 可憐 贊同這篇的人也不會心虛嗎?以前 是錯的 就代表永遠要錯下去嗎 這篇真的弱到不行
作者: kadc (一抹純淨的白色清風)   2014-04-02 17:48:00
如果你今天是有某種理由要刻意護航 那我覺的你盡力了
作者: kadc (一抹純淨的白色清風)   2014-04-02 17:49:00
因為除了這篇的講法外 沒有更好的了 但是如果你是真心這樣想那我真覺得 你很適合當大陸/北韓人 相信所有的一切
作者: kadc (一抹純淨的白色清風)   2014-04-02 17:52:00
過了服貿 賺錢的絕對不是百姓 是老闆 是官 也不是政黑/八掛
作者: kadc (一抹純淨的白色清風)   2014-04-02 17:54:00
講實在的 就是一起變更窮而已沉默ok 但支持服貿平凡人 真有病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4-02 21:01:00
所以台灣窮了20年(結束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3 04:27:00
同意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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