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王郁琦:民間版會永遠無法生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403/342393.htm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3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院版正式
出爐。大陸委員會主委王郁琦指出,院版的草案有參考民間版的精神,例如在4階段時,
行政院需加強與國會、公眾的溝通,「我們基本上認同要強化溝通。」但時程不盡
相同,還說如果通過民間版本,協議應該會「永遠無法生效。」
王郁琦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被問到,院版與民間版的差異,王郁琦指出,不能採
用的原因,是因為民間版是採取「國與國」來定位兩岸關係,「基本上不符合中華民
國憲法現有的定位」,強調根本不可能接受,並且也違反九二共識以來台海之間擱置
爭議的穩定基礎。
王郁琦也說,民間版本也規定,行政部門必須要在立法部門同意後才能進行協議協商
,「我們認為協商是行政權的固有權限」,這不符合憲法的權力分立。如果協議有爭
點,或是因應策略也要立法院核准才能談,對手會還沒開啟談判就不費吹灰之力,掌
握台灣的底線,例如稅要怎麼談,開放程度到哪裡,都會被提前知道,「還沒上桌就
已經先輸一半,事實上等於全輸了,因為你的所有爭點、因應策略都被知道了。」
另外,民間版與院版都是行政部門將協議送備查時,只要15位立委便可以連署將協議
改為審查案,但是院版認為,協議案不能無限期拖延,必要時要準用《立法院職權行
使法》,應該在三個月審查完,最多再延一次變六個月,如果沒有審完應該要視為已
審查。王郁琦說,但是民間版卻規定更嚴格的,審查案如果30天內沒有審完,要走向
更嚴格的審議案,在立法院決議前協議不能生效。
王郁琦也引用媒體的話詮釋民間版的精神,就是「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認為通過
民間版本,協議應該會「永遠無法生效。」
只是,王郁琦也說,院版有參考民間版的精神,例如民間版希望強化行政院簽署協議
前後應加強國會跟公眾的溝通機制,「我們基本上認同要強化」,所以有「4階段」,
但時間點上可能有一點不一樣。
民間版也提到協議的簽署,對於台灣的影響應該要有更充份的評估,王郁琦也表示認
同,所以行政部門在「2次」國安審查,也是同樣希望加強。還說「國家安全未必只是
軍事國防外交」,也包括經濟方面,如果未來要簽署文化或是科技相關,也都得審視
;每年檢視協議的部分也有納入草案的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