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18到現在學匪所製造的亂象已經不用多說了,
擅闖公署、偷竊、妨害公務等等誇張行徑不及備載,
有眼睛、有腦的人都知道是明顯的犯罪行為,
但總有些綠吱學者和律師愛搬出「公民不服從」幫學匪脫罪,
公民不服從or公民抵抗權:「由於權力來自每個國民,因此第四項規定國家運作偏離權
力基礎時,也就是反噬權力來源時,權力來源可以收回權力。」
首先中華民國憲法根本沒有寫到這塊,難道德國憲法的條文能適用到我國!?
其實我也同意這個概念啦,如果是說我國憲法沒有規定「公民不服從權利」
而導致憲政危機,須要召開公民憲政會議我還能勉強同意(但很明顯的,他們的憲政危
機就DPP永遠選不贏zzzzzzzzzzz,什麼都反對,什麼都辦不到,所以才出來亂搞)
其次,
「國家運作偏離權力基礎反噬權力來源」根本是他們自己說了算(按:DPP杯葛不成就是
KMT獨裁!叭!!!叭~~!!)
而且你們這些綠吱要主張公民不服從,要從國家收回權力,
那也是你自己的事!難道因為這樣就可以因此侵害其他奉公守法公民的權利嗎???
幸福社區的居民好可憐啊!行政院、立法院的財產就活該被你們破壞??
好啦!然後說要從國家收回權力,就開始叫囂:「你們中華民國司法不能辦我囉!」
:「警察不準動我!!!我不構成犯罪!這是公民抵抗權!」
幹!你要收回權力的同時,不想受到中華民國的支配,
就應該所有的權利義務一併收回,豈有只收回義務的道理,
還使用立法院的水電、設備用爽爽,白狼來了就哭喊警察保護,
有種的話,只要是政府的任何補助都一概放棄,
因為你都已經收回了嘛~~跟我們政府都沒關係,
這樣我還會看得起你們,
然後犯罪都是以「公民不服從」作擋箭牌,想幹嘛就幹嘛,
其他非台灣國的國民就活該被你們欺負囉?
學匪衍然成為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的化外之民,
從來沒聽過這麼荒謬的事情,
最看不起這些綠吱學者和律師,
自以為可以高高在上的指揮法院和檢察官,
幹!你們是什麼咖啊!!!
真的是不要臉!
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