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
蔡正元主張的核四公投題目
因為:
ㄧ、爭論核四安不安全,
或安檢可不可靠,
永遠不會有共識
二、爭論核四需不需要,
缺電、漲電價的時間還沒到來,
目前不會有定論
三、爭論核四要不要停建,
核四的錢已付清,也已蓋好,
就像房子已蓋好,
只剩裝潢、油漆、消防安檢,
再爭論停不停建沒有意義
四、核四是20年前
蔣經國、李登輝10年次的
那代人決定興建的
卻在陳水扁、馬英九40年次的
這代人爭論不休
可是真正用得到核四的
是現在70年次的這代人
為什麼要由40年次的人決定運轉?
40年次的人用不到又要承擔責任?
沒必要!
五、反核四的人不斷站出來,
但會出來公投的人
始終不到公民的半數
被污名化為鳥籠公投
但也沒看到擁核四的人站出來
證明擁核四的人有半數公民
蔡正元這個公投題目
有幾個特色:
ㄧ、出來公投的人不到公民半數
就是否決公投題目
也就是核四不得運轉
二、核四要運轉
就必須有半數的公民出來投票
且有半數贊成票
核四才可運轉
亦即
由擁核四的人證明核四運轉的必要性
而非
由反核四的人證明核四不得運轉的危機性
三、依目前氣氛
「贊成核四運轉」ㄧ定未達半數人公投被否決
等到70年次的人當家
若有迫切需要再進行贊成公投取得運轉權也行
反正核四興建完畢
不運轉但有人繼續封存維護著
花費也不大
四、本「贊成運轉」公投,不涉及核四
興建、停建、安檢、賠償、增加經費等問題
核四工程招標依契約繼續進行履約
也不必從台電賬上立即打掉4000億元資產
台電不會有立即倒閉的連鎖性危機
五、「贊成運轉」公投被否決
由全國公民決定
不是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的決定
有長久的法律效力,不會因人而異
對經濟的衝擊也由全國公民共同負擔
總統、行政院、立法院都不必單獨承擔責任
六、「贊成運轉」公投不涉及
核四工程興、停建
安檢完成時日等問題
隨時可進行公投
五月份立法院通過提案
九月份就可公投
解決核四爭議的方式副作用小
七、公投法也不必修改
美國、大陸擔心的統獨公投也可避免
更不必搞特別條例破壞公投體制了
國民黨大黨鞭林鴻池同意
蔡正元在明天的黨團大會提案
若黨團同意
即可展開朝野協商
交付立法院院會表决通過
再進行公民投票
http://fdd.tw/Aude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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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講的都很好,後面說的也沒太大問題,
只是一聽到"即可展開朝野協商"我覺得又
要吵個沒完沒了,台灣人民真是有夠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