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現在吱吱覺得公投門檻太高所以要下修,國外的確也有一些例子是門檻比較低的
我也覺得公投門檻或許可以試著調降
由原本的"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改成"前一次總統選舉投票的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以2012為例,所需要的人數門檻就是(689+609+宋+廢票)/2
這樣子的話就是要"會去投票的人的1/2投票、投票的1/2同意"算通過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可行
或會不會比現在的門檻還好?
((不太會用PTT,政黑首PO
請多多包涵,謝謝!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27 22:53:00蘇要25%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4-27 22:53:00歡迎你哦
作者:
m2002fe (星魚)
2014-04-27 22:53:00白話來說他們要的門檻就是DPP能贏的門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04-27 22:53:00他們要的只有簡單多數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27 22:53:00國民黨下修門檻要的是民進黨還是很難過的門檻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27 22:54:00民進黨要的門檻是他們穩過的門檻只能說無解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2:54:00#1JMYhH-x 可以參考這一篇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2:55:00lostt抱歉,我只會看前面的編號,你給的是什麼代碼?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2:57:00不要理編號那個推文,編號和我後面給的聯結內容一樣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2:59:00你的作法類似德國的設計,同意票必須達到選民數的20%,25%or30%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3:00:00這是德國邦層級的作法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3:01:00如果以30%來看,就是1800萬x30% = 540萬,且要過半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27 23:03:00裡面提供的門檻設定都有其意義,從裡面找就可以了
最新版本是同意人數須答總投票人之25%為門檻 和本來的
50%投票*50%同意一樣是25%投票人同意 又能解決門檻不合理的問題 我想國民黨也無反對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