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突發奇想鼓勵的制度

作者: coober   2014-05-06 01:01:14
應該改變累進的稅率
拉高上限
最高改為80%
依比例 60% 40% 20% 10% 
即便是最低收入都要扣10%
但拉高薪資扣除額 為35萬
其他標準扣除額這些依舊
這樣就可以好好的徵稅
因為富豪必然避稅
所以把避不掉的都徵一徵比較乾脆
最低收入也要繳10%
但實際上薪資除額拉高
所以上班族收入40萬以下大概扣不到
但是對於營利收入 或者其他收入50萬以下的
可以多扣
因為能有這類收入達數十萬的
必然不是窮人 扣10%算合理
(實際收入應該是避稅避掉了)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5-06 01:12:00
怕資方覺得賺太多反虧 降低自己的競爭力 因為多賺的都..
作者: bestlove5566 (最愛56)   2014-05-06 01:31:00
80%...課得到人才怪
作者: bestlove5566 (最愛56)   2014-05-06 01:32:00
有本事交80%的不是可以避掉 不然就是出國工作了誰要傻傻呆在台灣給你課80%?
作者: coober   2014-05-06 01:38:00
所以避不掉的都全課了~XD
作者: bestlove5566 (最愛56)   2014-05-06 01:40:00
不會有人避不掉阿 出國去就好 能領高薪的這不是問題
作者: coober   2014-05-06 02:16:00
級距拉開就好了 比如收入一億以上的80%收入5000萬的 60%
作者: coober   2014-05-06 02:17:00
工作賺錢的 不太可能年薪5000萬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5-06 02:20:00
1億實質收入2千萬 5千萬也收入2千萬 這樣企業會只賺5千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5-06 02:22:00
把多的時間拿來陪家人 因為多賺的實質上都沒有賺到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06 03:13:00
你說的不會成立,因為我國是累進稅額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06 03:14:00
也就是以這例子來講 只有超過五千萬的部分60% 超過一億的部分80% 假設0-5000萬以下稅率40%的話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5-06 03:15:00
5000萬實質收入是3000,一億實質收入是5000萬兩億的實質收入是7000萬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5-06 03:49:00
照這樣看 賺更多實質效益是不是沒有比較好 ?
作者: bestlove5566 (最愛56)   2014-05-06 03:51:00
變成變象的共產制度了 賺(努力)到差不多就好進步的腳步就會拖慢 然後被別國給超越...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5-06 13:43:00
80% 直接轉籍新加坡不是比較快=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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