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追尋理想的社會運動,而不是在滿足自己「參與了社會運動」的想像。
事實上,我一點都不認為很多人是確實投入了社會運動,因為在我看來,這些人對
社會運動的議題並不是真正的關心。我一直將這種作為稱為是「偽善」,他們和那種
捐了錢是為了建立自己「很有愛心」的形象、但是從沒真正關心過錢是不是真的被用
到對象身上的暴發戶沒有兩樣。
觀察最近的社會現象,你就會發現這種一身怨氣參與「社會運動」、卻對運動結果
毫不在意的奇妙現象。1985是個非常典型的案例,這個以洪仲秋案為起點的大型社會
的動員,結果卻不是什麼軍中人權議題的改善,而是莫名其妙地廢除軍檢制度。我也
不認為有幾個1985的成員,在活動後還有和相關團體(例如黃媽媽這類過去便長期關
懷此議題的團體)保持聯繫、持續關注。
反媒體壟斷是另一個類似的故事,他們反對「壟斷」的結果,只是讓另一個媒體大
戶增加了壟斷市場的能力。文林苑、野草莓也都有類似的現象。大法官確實對法律做
出了解釋,但是所謂「違憲」的部分,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地方。同時這些人早就不
知去向,忙著跑去消費下一個議題。
而且,在參與動員的整個過程裡,支撐這些人的力量,不是對於該議題的更深入的
瞭解,而是長期維持著「無知」的狀態。就像我觀察到的,參與野草莓的人即使到了
最後,還是沒有增加對集會遊行法法理上的瞭解;在反服貿最高峰時我也和運動支持
者聊過,並不意外地發現他們連「服貿」包含哪些行業都不知道。是的,在網路上,
很多文章甚至直接以「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但是我反對」的格式來發文的。
很抱歉,這樣的心態是沒辦法說服我、感動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