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一定是錯的嗎?
我不認為啊。
看你的動機,和實施的對象。
荊訶刺秦王,殺一國的元首耶…結果這是千古絕唱。
歷朝歷代開國皇帝,哪一個不是沾滿血腥?
我們兩岸共同的國父,
十次革命,沒殺過人?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派的偶象蔣介石沒殺過人,
跟黑道交往過?
對岸的偶象毛澤東,也一直被說是殺人如麻的大魔頭啊。
可是他們有被判刑嗎?
沒有啊。
所以法律只是適用在一般人身上,
對英雄、偉人不適用。
但是我看不起那個鄭捷的地方,是在於他對手無縳雞之力的弱者下手嘛。
這種行為就是孬種嘛。
有種到中山區來,林森北路那邊,
對那種穿黑衣的下手嘛!
又沒有。
所以就算精神病的人居然也懂得要挑對象耶。
他的內心到底是有理智的,還是失心喪神,
我想大家都有一定的評判標準。
哪像哥都是立志殺鬼子的軍警,我是不斷地磨鍊自已,跟強者挑戰,
這之間的區別,好像有人還看不懂,是不是啊?
不懂就算了。
所以殺人是有境界的,有高低之分的好嗎?
為了一個種族的生存的穩定和發展,你殺人,別的人說你是真英雄。
相反地,你的殺人行為是破壞了這社會上絕大部分人的利益,你就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