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貞貞愛丁堡11日專電)愛丁堡地方法院法官馬凱弗今天宣判,英商林克穎
必須引渡到台灣服刑,這不僅是台灣司法的重大勝利,也是台灣與英國關係的重要突破,
台英司法互助邁向新的里程碑。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公使許芬娟表示,中華民國政府與人民對這項判決感到欣慰,在民事
追償勝訴後,今天刑事引渡也順利達成,顯示英國法院在林克穎案充分承認台灣的司法管
轄權,創下台英司法合作的良好先例,強化台英雙方互信。
她指出,未來將依據台英簽署的「關於引渡林克穎備忘錄」執行後續引渡作業、以及林克
穎在台服刑的行政措施,這無疑是台英在實質外交關係上的一大突破,雙方未來可以援引
本案,繼續強化台英在司法及各項領域的合作。
林克穎2010年3月25日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後,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2
年他冒用友人護照潛逃出境,2013年10月16日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
,17日林克穎被蘇格蘭警方逮捕羈押至今,自今年1月8日起進行引渡審理庭及程序庭,前
後達17次,歷經半年多審理今天終於宣判。
面對狡猾的林克穎,馬凱弗法官(KennethMaciver)審理過程十分謹慎,林克穎不斷提出
台灣的國際法人地位,台灣與英國無正式邦交,台灣司法審理程序有瑕疵,台灣監獄狀況
堪虞及返台服刑有生命安全威脅等理由,並安排在台灣的委託律師陳達成及另1名女性證
人視訊作證,爭取不被引渡;馬凱弗認真聆聽林克穎的主張,也深入瞭解代表台灣的檢察
官,依據外交部與法務部提供的說明與保證。
馬凱弗法官曾計劃以書面方式宣判,但最後決定開庭宣布,並說明判決的理由,讓各界清
楚了解審理的脈絡與結果,顯示他的用心與重視,因為他深知,這項判決結果將具有重要
的歷史性指標意義。
台灣與英國沒有正式邦交,為了將林克穎引渡回台接受法律制裁,駐英代表處透過各種管
道努力,在英國國會司法委員會友台議員兩度致函英國內政部,副部長函覆可以與台灣就
林克穎案進行特別引渡安排,破天荒簽署「關於林克穎引渡備忘錄」已跨出司法合作一大
步,並奠定引渡林克穎的重要法理基礎。
馬凱弗法官的引渡判決,將提交給蘇格蘭司法部長批核,司法部長有8週時間審核,如果
判決結果也是將林克穎引渡到台灣,林克穎必須在司法部長公布結果後的14天內提起上訴
。
雖然英國採三級三審制,林克穎可以提出上訴,但法律專家指出,除非林克穎能證明馬凱
弗法官的判決有可議之處,否則難以翻案。
英國高等法院已於5月底宣判,林克穎必須賠償送報生黃俊德的家屬新台幣908萬元,加上
今天刑事判決引渡,都充分顯示英國法院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強化台英雙方司法互助
與互信,並立下良好先例,是台英雙邊關係值得紀念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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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沒有直接當場下令遣送回台,還要搞三級三審,還可讓林克穎上訴
難道馬英九不該負責嗎,難道不是賣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