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是臺獨分裂勢力的教條
他們死抱舊金山和約,尋求臺獨的“法理依據”,甚至為此不惜“分裂臺灣”
從領土上,把金門馬祖切掉,從人民上,把“外省人”切掉
不惜一切代價,都要堅持舊金山和約的“法理”
然而在國際政治上,“法理”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因素
正如香港的實例說明,割讓也好,租借也好,這個區別的意義,是零
我并不主張完全撇開任何“法理依據”,畢竟這個世界上談事情,總要有基礎
正如中國政府對付這些東西的一貫立場,我們不承認任何不平等條約
但是我們愿意,在歷史和現實的條件下,和對方友好協商,通過政治途徑解決
其實解決的最終實際效果,有可能和原本你循條約而要求的利益相差無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