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才看到一篇有關這次事件的造謠文
看完就讓學法律的我氣到不行
作者:
jhoc (jhoc)
2014-07-10 12:02:00認同。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7-10 12:03:00支持認真文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10 12:05:00又是造謠懶人包一例
氣也沒用,他們只會轉貼然後說:「我就知道!」就算事實是他們什麼都不知道ww
作者:
Kiri1enko (五項全能技, 三代老臣心)
2014-07-10 12:31:00這次修法 還想解決智財權無限上綱 像影音店播放也被告餐廳播放音樂還要被檢視有沒有侵權 唱片公司他X的不要臉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7-10 12:32:00唉……真的很離譜,為了反馬,什麼無腦反智的話說不出來
作者:
eastwing (謝伯承/東鄉之翼)
2014-07-10 12:41:00推一個,反正那些人轉貼的目的只有一個:反馬反K黨基本上這種文就是把群眾當笨蛋啦,偏偏還真的很多啊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7-10 12:50:00這些唱片公司既得利益者當然反對 但是為什麼還是有人支持他們這樣的所為 而且還不是同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