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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替代役男夾毒入監 重判7年 自由時報
2009-01-11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監獄替代役男蘭世民涉嫌收賄7000元,接受受刑人詹曜仁
、梁恭銘、唐道凡之託,夾帶FM2藥丸90、120顆,兩次成功闖關進監獄交給3人食用,還
暗槓2顆自用,獄方接獲檢舉查獲,屏東地院判處蘭世民7年徒刑,3名受刑人分別判處2年
2月到3年6月不等徒刑。
蘭世民(23歲)於96年3月以4000元代價,受託於詹曜仁外出接洽廖姓藥頭,把90顆FM2藥
丸綁在大腿內側胯下,回監交給詹使用,梁、唐二人聽聞後,透過詹牽線,由唐負責出資
3000元,託蘭世民再度夾毒入監,蘭外出向梁的妹妹取得120顆FM2,仿前模式再度攜毒進
屏東監獄,並暗槓2顆自用。
獄方接獲匿名檢舉信函展開調查,對全體服勤替代役男及在監收容人驗尿、安檢,扣得梁
恭銘不及湮滅的FM2藥丸8顆,蘭世民坦承不諱,一審昨天判決,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
轉讓三級毒品等罪判刑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跟法律上是不是公務員是兩回事
替代役男又不是考試進去哪會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現在是要凹妨礙他參政的權利?
那2006倒扁有個少校不過捐個錢就被認定違反行政中立
是不是也是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