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臭蛆不懂中文,是我的錯,其實是無腦!!
http://goo.gl/Rbjqbi
吳美紅對此也強調,會請法務部與刑事局向陸方反映為什麼沒
有根據協議及時通報我方。
吳美紅:『依照相關的包括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投
資保障的人身安全共識,就是我們的民眾受到人身限制時,對
方應該通知、通報我們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會請刑事局、法
務部進一步和陸方反映是不是沒有照協議及時通報?』
http://goo.gl/akzto6
吳美紅表示,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
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中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
,陸方在台灣民眾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時,應該要通報台灣的主
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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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它馬的!!兩岸協議中提到的是限制人身自由,就要通報,還
在胡說八道什麼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難道臭蛆是要告訴我們
大陸的行政拘留沒有限制人身自由,還是可以跑來跑去?想回
台灣就回台灣`
連陸委會的吳美紅都提到了「就是我們的民眾受到人身限制時
,對方應該通知、通報我們的主管機關」。難道陸委會的發言
人,對於自己主管的業務,會比無腦蛆還不如?吳美紅有需要
向對岸詢問柯是被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嗎?
草尼瑪的!!若兩岸投保協議只管投資,不適用柯震東,那吳
美紅說啥「投資保障的人身安全共識」?吳美紅身為陸委會
發言人,對協議的內容,會比無腦蛆還不懂?
無腦蛆可以自己去問問吳美紅,懂不懂行政拘留跟刑事拘留,
也可以去問吳美紅,投保協議的人身安全共識關柯震東屁事?
丟人現眼就算了,還要馬囧政府親自打臉才爽,真是賤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