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8882401.shtml
檢調人員:洩密等級 顯然已確認過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14.08.20 03:42 am
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是否涉及洩漏國家機密,調查局介入偵辦。檢調指出,偵辦國安案
件的前提必須先鑑定公務員所洩機密是否為國家機密及機密的等級,並將當事人調離現職
;如果張顯耀被限制出境,代表洩密等級升高到危害國家安全。
資深檢調人員指出,從陸委會接獲檢舉張顯耀疑涉及洩密,即將張免職的做法,陸委會顯
然已確認過洩密的國安機密等級、認為嫌疑重大,才將張免職,以利後續調查。
如果是國防機密,事涉國家安全,案件升高至刑法的外患罪,待蒐集證據明確後,調查局
會報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如果是國防以外機密,則屬刑法的一般洩密罪,只要報請台
北地檢署偵辦即可。
檢調指出,張案後續發展要看調查局掌握多少證據,如果張被限制出境甚或收押,代表洩
密情節嚴重,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
法界人士指出,如何證明官員知道是機密並且故意洩漏,是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