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會複製貼上,喊喊口號的作法,真的讓人看了直搖頭。我倒想請問閣下:
你有沒有閱讀過不當黨產條例的條文,知不知道那個條例是怎麼定義「不
當黨產」的?
國民黨的黨產有道德上可以批判的地方,並不代表你為了對抗黨產怎麼胡搞都是對
的。對我來說不當黨產條例是一個錯得非常離譜的法律,它根本就為國家合法侵犯財
產權的方式開了極為糟糕的先例。
用個很直接的比喻,這個條文的精神是,只要你無法證明你是經由工作薪資與投資
合法得來的一切財產,通通算是「不當財產」,國家可以直接把你充公掉,但是這個
條文基本上只對你(和幾個倒楣被拖下水的人)生效。你覺得這樣的作法,有什麼「
正義」可言?
如果這種不當黨產條例可以通過,那國民黨早該訂一條〈陳水扁不當財產條例〉,
什麼事情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