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會複製貼上,喊喊口號的作法,真的讓人看了直搖頭。我倒想請問閣下:
你有沒有閱讀過不當黨產條例的條文,知不知道那個條例是怎麼定義「不
當黨產」的?
國民黨的黨產有道德上可以批判的地方,並不代表你為了對抗黨產怎麼胡搞都是對
的。對我來說不當黨產條例是一個錯得非常離譜的法律,它根本就為國家合法侵犯財
產權的方式開了極為糟糕的先例。
用個很直接的比喻,這個條文的精神是,只要你無法證明你是經由工作薪資與投資
合法得來的一切財產,通通算是「不當財產」,國家可以直接把你充公掉,但是這個
條文基本上只對你(和幾個倒楣被拖下水的人)生效。你覺得這樣的作法,有什麼「
正義」可言?
如果這種不當黨產條例可以通過,那國民黨早該訂一條〈陳水扁不當財產條例〉,
什麼事情都解決了。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8-27 16:01:00我說你不當就不當 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02:00
民主就是民(進黨)作主!不知道嘛你
不管 反正KMT的黨產就是不公不義得來的 沒把黨產搞定DPP要怎麼選下去呢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4-08-27 16:07:00"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全國政黨都適用通過哪裡不好? DPP若有不當黨產 也按照規則走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10:00
DPP怎麼可能會有不當黨產﹐都嘛KMT才有(茶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4-08-27 16:10:00條文設計得不好 太離譜 KMT可以提出修正意見何必無限杯葛 唯恐人家不知道他們"不當黨產"特別多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6:11:00國民黨為什麼要和你民進黨玩這種蠢遊戲?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8-27 16:12:00不當黨產那麼多,那阿扁八年怎麼沒有全部搶回來?毛那麼多,都給你講就好了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12:00
不玩蠢遊戲人家就會說怕不知道黨產特多了呀XD還一體適用咧﹐笑死我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6:12:00你要國民黨和你玩 那民進黨要不要和國民黨玩服貿呀?你想要的就要國民黨過 那國民黨要的民進黨有想讓過嗎?
作者:
jhoc (jhoc)
2014-08-27 16:15:00kmt杯葛是萬惡,dpp杯葛是正義是民主?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6:17:00200多次咧 民進黨對其它法律案有這麼熱心過嗎?垃圾一樣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4-08-27 16:19:00什麼時候不當黨產都可以護航 追討的人就變垃圾?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6:20:00我可沒罵人 不要曲解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4-08-27 16:21:00推原PO光速打臉XDD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21:00
說好的 Harvard5566:全國政黨都適用 呢?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27 16:22:00非法阻礙民選國會依法行使職權,是民主制度下的垃圾無誤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4-08-27 16:22:00不爽那條例只是針對KMT 那就提出修改意見呀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4-08-27 16:22:00標準的沒瞎但看不見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8-27 16:23:00這條例白話一點的說法就是"抄家"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6:23:00國民黨為什麼要和民進黨玩這個?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27 16:23:00立委行為法:立委不得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8-27 16:23:00這轉彎的G力好大啊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8-27 16:25:00這麼想通過,不如等民進黨先選過半席次好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26:00
說你不當黨產就不當黨產!不爽去修掉呀(茶
不爽可以修掉啊 只不過我會用大鎖和霸佔主席台來捍衛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8-27 16:35:00媽我沒蝦可是我看不見 為什麼其他人看的見? 沒覺醒的廢物!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27 16:37:00黨費都要充公也只有民進黨想得出來我想起來當年民進黨提出的二二八事件究責條例,被告死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8-27 16:39:00
應該可以提出來修吧 修到實質對所有政黨都適用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8-27 16:39:00了沒關係,直系血親有義務出庭替自己祖先犯過的錯辯護的抄家滅族條例精神XD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8-27 16:41:00不是不能幹,只是不能給你幹,不爽提出修正啊! 主席台表示: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8-27 16:41:00
概念不錯阿 只是看內容怎麼訂 有心應該不難吧!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8-27 16:47:00To morn:南韓有搞過這個啊
作者:
Harvard5566 (感情放一邊檳榔攤)
2014-08-27 16:48:00挺國民黨不是這樣挺的 不當黨產都可以繼續合理化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6:48:00
挺國民黨不是這樣挺的!沒看到全體適用嗎!?(咦?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8-27 16:52:00
如果提出的修正不錯 民進黨有什麼資格不同意既然提出這樣的法案就要盡力作到最好阿 想避重嗎?
民進黨有什麼資格?立法院只要民進黨不願意,老王也同意就搞定了。如果修正到不能專婊KMT,民進黨幹嘛還要支持這種法案?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8-27 17:01:00提個"不管什麼事馬英九都要負責"的案算了...不爽再修啊~挺馬不是這樣挺的!馬英九難道不用負責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8-27 17:02:00
沒過就是挺國民黨!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8-27 17:06:00那8年 民進黨都沒拿到好處嗎?我不信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4-08-27 17:48:00之前不知道內容 但若照原po所述 Harvard5566比較奇怪吧 XD
作者: yungde (龍生) 2014-08-27 20:27:00
垃圾才會雙重標準
這法有問題嗎?kmt侵占民眾財產及國家財產會有證明嗎
作者:
date1004 (本日最台肯)
2014-08-28 08:50:00看完這篇真的很佩服覺醒公民XD,大夥往哪衝我就跟哪跑~至於有沒有了解(甚至根本沒看過),也是要公民不服從拉~~
作者: a19890923 (大頭) 2014-08-28 15:28:00
程序我不懂 但是實質的普世性質讓法有真正作用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