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回應過某先進的還是再講一遍好了
攤販管理這種事,我上大學時就聽人在講了
無非都是一樣的話,阿地下經濟不對啦,不衛生啦,抽不到稅啦
但十幾年過去,狀況完全沒有改變,頂多是管理措施微調,並沒有根本翻掉
為什麼?
但凡可以長久存在的東西通常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而對於攤販,一如小弟聽過各方的意見以後得出的心得
就是:『因為攤販文化是一種臺灣特色的社會安全措施』
用阿共的話講或許可以稱為『維穩』措施
怎麼說呢?
攤販的特色是什麼?入門成本低,不需店租(除非有保護費),
東西販進賣出馬上有利潤
換言之,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去當攤販賺錢,只要願意流汗
像廣州街靠龍山寺那邊,攤販更是『簡易』,騎樓鋪張帆布就可以是一攤
這種營生賺不了大錢,但不要完全誤判市場的話,也應該可以讓一個人維生
小弟常在南昌路郵政醫院那邊買吃的,從我上台北念大學以來那邊就是那些攤子
現在還是,一行當可以做那麼久,想必不是什麼利薄無銷的生意
後來他們統一掛了個牌子被稱為南昌路夜市,有沒有因此增加一些成本我就不知道了
那說到稅,所有管理攤販的建議都會提到這點
但實務上,他們的稅就是靠罰單繳了,管區警察開開單,基本也不會趕盡殺絕
於是構成了臺灣這個特殊的,『恐怖平衡』的『攤販式社會安全措施』
..................有什麼非常強烈的必要需要改變這個恐怖平衡嗎?
在我看來是沒有太多的必要
衛生問題是另外一個點,
但對小弟來說,我在街邊買小籠包的時候,當然心理就有所準備這裡不是鼎泰豐
而且街邊食物吃了幾十年了,也沒把自己吃死.........沒那麼嚴重吧?
這個問題交給消費者或者攤販所在地的居民自己去『市場機制』就好了
消費者要求高了,自然攤販文化也會有所進步
或者根本無法相容又有違法事實時,就集體施壓抗議到攤販離開了
小弟年幼時在台中什麼川邊逛的夜市,
那可又比現在台北常見的都髒亂多了
時代會進步,消費者的壓力自然也會讓攤販文化自己去改變
也沒甚必要官府一定要高壓去改變了
讓一些本來可以靠攤販營生的變成無法營生而衍生的問題,終究也還是社會成本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