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能被拿來討論也還滿稀奇的
依我那個年代的人來看
對,官員發言不漂亮,標準書蟲式回答法
問一就答一,完全沒有想到後面的二三四五六
可是到現在這個年代
可以延伸到「官員鼓勵吃地溝油」
然後就開始每個人都要官員來喝地溝油了
難怪有人會說:「這年頭,常識太少見了,應該被視為一種超能力」
地溝油當然不能吃,當然不該被加在食物裡
這就跟你到餐廳裡,當然不能端上裡面有廚師腋毛,或是有服務生吐過口水的食物
這是常識
但是如果今天真的吃到了,請問腋毛,口水吃了會怎樣嗎?
會有什麼實質傷害嗎?會導致肝腎衰竭?會導致重金屬累積?
嗯?就是噁心嘛
你絕對有權力叫餐廳或是食品供應商把參有腋毛、口水、地溝油的商品下架、賠償
甚至叫負責人出來下跪都行
但是今天問吃到這種東西有沒有害?會不會死?
主管機關根據現有研究資訊告訴你不會
那還要怎樣?
「吃了地溝油不會死」跟「鼓勵大家吃地溝油」「政府接受廠商放地溝油給人民」
這完全是連結不起來的東西
「噁心不能吃」跟「有毒有害不能吃」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當然不能吃的東西就是不能吃
問題是你問地溝油跟黃麴毒素是不是一樣的東西?
兩個東西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不然官員弄個假資料說:
「地溝油如同穿腸毒藥,毒性大概比砒霜高一點,只比芋螺產生的神經毒素少一點
大概跟毒蛇的出血性毒素接近」
這樣有比較好嗎?聽起來比較開心嗎?人民會比較滿意嗎?
官員沒有政治敏感度,該被吊起來打屁股
這點我絕對同意
問題是,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這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