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個人認為
: 公投規定50%以上投票權人參與投票的門檻是有必要的
: 因為這樣公投才有正當性
: 許多人對公投提出意見討論
: 但幾乎都是圍繞在門檻多寡、或者不出來投票憑什麼算反對等等意見上
: 卻很少人討論不出來投票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 沒錯,不投票的確不應該被當成反對
: 我想很大一部分不投票的人是想表達"這議題根本沒有公投的必要"
: 我想這是原PO沒想過的問題
: 我們怎麼知道一個議題的確大部份的人都覺得有爭議
: 所以需要全民直接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複決權來做最後的決定?
: 我想50%門檻就是這個問題的最佳解答
: 當一個公投議題投票率超過50%
: 那代表這個議題的確在全國"大多數"人眼中具有爭議性、需要靠公投做最後的決定
: (所謂"大多數",普世價值就是至少超過50%)
: 所以投票率沒超過50%,這代表的不是對公投議題的"贊成"也不是"反對"
: 而是認為"這根本沒必要公投"
: 如果用總統大選來解釋的話,為什麼沒辦法達到100%投票率?
: 我想大多數不投票的人,他們要表達的就是"所有候選人我都不喜歡"這個選項
: 並不是一定要去投票才是表達自己的意見,只是選票上沒有這個"我都不喜歡"的選項
: 因此,我除了不贊成修法降低公投法門檻之外
: 還希望能把這個50%的門檻加入總統大選
: 以免真有總統大選發生投票率不到50%的窘境,到時肯定鬧個沒完...
: 不投票並不是代表"沒意見"或者"棄權"
: 而是根本沒有這群人想要的選項
: 民主社會裡不該忽略這超過半數的集體意識所想表達的意見
說得太好了
我們本來就不可以假設不去投票的人都是故意要讓公投被否決的投機分子
很多人都是想表達出公投議題不重要所以不領票的
既然如此
我建議在公投裡面加個第三項
"干我屁事"
讓所謂超過半數的集合可以明顯表達出"議題不重要"這個重要理念
然後取消50%的投票人數限制改成簡單多數
這樣只要贊成的人>>>>反對的人+覺得不重要的人
這樣總可以代表主流民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