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錯過月全蝕讓我有點不爽,所以就來寫點東西嘲弄人。
某群人,很喜歡把《司法迫害》掛嘴邊,只要自己人要被
司法調查了就是『司法迫害』,要被定罪了就是『司法已死』...
這什麼意思?這意思就是這群人把自己擺在司法之上,自
認為是高於司法的,所以司法不得對他們的任何行為有所
干涉。
這就是一種極權法西斯思想!他們自認為是高於法律,在法之上的!
只是礙於門面上不好看,總還是得在文字上修飾一下,
所以需要個代名詞,就是《司法迫害》。類似的例子就
是當年的毛賊東,實際上過著和皇帝沒兩樣的生活掌握
著和皇帝一樣的權力,但畢竟從民國肇建後妄圖稱帝的
都沒好下場,所以他也只敢叫《主席》,而不是皇帝、
朕、寡人之類的稱呼。
補個幹!請不要在迫害司法的頭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