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
強冠有罰到甚麼錢嗎?
就算罰到了 錢也不會到吃到油的人身上 只是充公
政府檢驗機制做不好 人民吃地溝油飼料油傷身 然後政府賺錢
罰也只是罰給選票看
再說 罰是重點嗎?
你無法阻止人性 所以才需要法律才需要制度
當務之急是重新把GMP制度完備吧!
不要再玩裁判球員都是自己人的把戲了
健康和罰錢
哪個比較重要?
※ 引述《liskenny (Why so serious?)》之銘言:
: 很遺憾地油品又出包了 頂新到底又會不會變受害者?
: 看到電視裡那兩大立委斯聲力竭地說早在半個月前早已提出警告
: 為何政府沒有作為?
: 我想問的是
: 正義集團平時該由誰稽核督導
: 中央單位該管地方單位 然後地方單位管理所屬公司
: 還是就中央集權中央統管?地方衛福部下轄單位只聽從中央指揮?
: 另外 何時才能立法 這種黑心事業無期徒刑起跳 調查期間不得假釋
: 另直接查扣所有相關資產
: 然後在聽到一堆電視上的名人跳出來指責政府 都是指責中央不力
: 聽到後也覺得很無力 還有那個總經理又出來哭哭說換油又中招
: 到底 政府要怎麼管 這種邏輯錯置的聲音才能少一點?
: 我怎麼有一種我一直生活在共產國家的感覺(中央集權中央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