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王育敏公然護航頂新 人神共憤~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4-10-19 14:03:30
這裡來介紹幾種小「技巧」:
1.先聲奪人法
這種模式是這樣的,先去探詢研究一下接受質詢的單位,正在規劃未來的
計畫,以及正準備作的事情(比如說公聽會)。然後在質詢時,就可以以
這作為焦點來拍桌大罵了:
「你們怎麼可以作這件事情,沒有召開公聽會讓民眾知道?!」
(或者「怎麼可以只召開一兩公聽會就算數了?」)
「委員,其實我們正規劃召開數場公聽會....」
「規劃書在哪裡?計畫在哪裡?你們擺明就是我提質詢之後,才臨時說要
召開公聽會....」
先聲奪人法的優點在於,質詢的這件事情本來就是要作,而且被質詢的單
位也會在未來進行。但是經過這樣的質詢戲碼表演之後,就可以解釋成「
公家單位怠惰卸責,是因為委員的質詢才想到要去作某些事」。
2.飛來一筆法
這個手法是這樣的,找到一個現行沒有在作的事情(即使這是因為討論後
決定不作的),然後藉由抬高該事情的嚴重性,指摘對方輕忽怠惰。
這次食安的一個例子是鉻(Cr)。自行檢驗出一些油含鉻之後,就開始藉
由強調過量的鉻造成人體的危害,進而指責相關單位不檢驗鉻是行政怠惰
、是在草菅人命。
不過你仔細看新聞的內容後,你會發現一段沒有人強調的敘述:「衛福部
食藥署研檢組組長陳惠芳分析正義公司的食用豬油樣本指出,鉻在肉品的
天然背景值標準0.3ppm,0.38ppm還在合理可接受範圍,若添加工業廢油或
皮革油,鉻含量應更高,甚至會到10ppm以上」。
3.隱藏關鍵法
很簡單地說,這個模式是「我說的都是事實,但是我沒說出所有的事實」
。將傳送的事實訊息剪接到足以讓人自行腦補導出預期安排下的結論,但
這些都是對方自行腦補的,所以我沒有任何責任,因為我說的「都是事實
」。
之前報紙的「筆名」事件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簡單地說網路上有人「研
究」之後,提出「報紙上投書的『陳錦謀』,其實是龍應台的筆名」的說
法。然後,蘋果日報就刊登了一篇報導,說蘋果日報也接到此人投書: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14/360479/
在這個例子中,蘋果日報採取了非常精確的隱藏關鍵訊息的手法。實際上
為了致贈稿酬,其實報紙的投稿會要求作者附上真名、身份證字號、銀行
轉帳帳號等資訊。在蘋果日報的徵稿訊息裡,這些都是有說明清楚的。但
是在該報導裡,蘋果日報在這一方面,「非常精確」地什麼都沒有提到。
在更早之前自由時報的另一個相似投書作者的「查證」事件上,也上演過
這樣的手法。
這是三種比較可以「理直氣壯」的手法。至於替換主詞、移花接木、紮稻草人等手
法,相較之下可以說是「不入流」的。
作者: tiany (飄弟)   2014-10-19 14:07:00
這個可以開成系列吧~我覺得不錯XDD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4-10-19 14:07:00
這個要推,慣老闆必學!!XD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4-10-19 14:08:00
還有直接PS照片,把題綱當內文.這些也是豬由實爆常用的手法.還有所謂的換句話說大法例如說前陣子的痛苦指數台灣是倒數的然後在相關報導上面直接打上"國際痛苦指數 台灣名列上榜"
作者: mysmalllamb (小羊)   2014-10-19 14:13:00
說得很好,請再分享其他秘技,入流或不入流都好
作者: annie91084 (小豬)   2014-10-19 19:07:00
......推
作者: traduire (兩腳書櫥的逃亡)   2014-10-19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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