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之銘言:
: 勞動基準法
: 第 37 條 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第 23 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左: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 (下略)
: 問題在於 有多少人簽的約是真的可以按照這條的規定放的 (攤手)
: 話又說回來 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可以彈休補班的?
簡單的講這些問題都是政府自己惹來的
2014的行事曆何時宣布的? 阿不就同一個政府2013年就寫好公布的?
2015的行事曆何時宣布的? 就同一個政府2014年6月底就寫好公布的?
那現在2014都快過完又來自打嘴巴,推翻老早就公布的行事曆弄個小確幸的
不一樣都是現在這個政府?
國民黨政府不是最愛用信賴保護來護航了嗎?
怎麼這次相信政府行事曆去安排活動的人就都可以背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