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推「透明廉政公約」不同意不能當一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5:45:31
※ 引述《johnny9667 (JOHNNY)》之銘言:
: 柯文哲推「透明廉政公約」不同意不能當一級主管
: 原文網址 http://www.nownews.com/n/2014/10/28/1478201
靠腰 被標題騙進來了
從新聞看起來 就是一個宣示意義大過實質意義
不具任何法律效應 簽完名以後也沒有任何責任的"廉政公約"
要我說這公約應該這樣簽
同意在就職期間以及離職半年內
包括本人和一級親屬的財產全部陽光透明
不同意就不予就任
這樣廉政公約才多少有一點意義
柯p要不要自己先簽一個?
就像你說的 上樑不正下樑歪
你要先正下屬才能正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4-10-29 06:04:00
1.市長每年公佈財產申報(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第一條就是了 恭喜你得到他了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0-29 06:06:00
一樓XDDDDDDDDD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6:07:00
那裡寫的? 新聞沒看到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0-29 06:09:00
http://0rz.tw/eCt91 多花三秒google 你可以不用被打臉柯P推「透明廉政公約」:一級主管違約一律開除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0-29 06:11:00
「透明廉政公約」共10條 其中第1條內容就是1樓說得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10-29 06:14:00
這就跟當時老就有了市政專線 但是還要重新上架個1999同理宣傳戰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10-29 06:16:00
那不錯啊 恭喜他 就看他能找到那些人來當主管
作者: panpanto (胖)   2014-10-29 06:17:00
一級主管缺有很多嗎?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4-10-29 06:20:00
七樓打臉 樓主連好腫喔
作者: kedafun   2014-10-29 06:22:00
一樓你打太快了 還沒回神臉就熱熱的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0-29 06:24:00
noon大 您言下之意是現在的一級主管都是些雞鳴狗盜之輩所以一旦柯P推行「透明廉政公約」將無一級主管可用囉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10-29 06:24:00
的確是這樣沒錯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4-10-29 06:39:00
一樓XD
作者: john0421 (沉默使者)   2014-10-29 07:01:00
再找個MG149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4-10-29 07:11:00
白癡 難怪dpp超會A 只有配偶子女 妹妹咧 女婿咧 親家咧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10-29 07:17:00
非同家庭內的 資產要做轉移會相對容易被抓出來小三在這種時候會很好用
作者: TEYU21 (恣意妄為)   2014-10-29 07:40:00
瞬間打臉,這樓主耍笨了哦
作者: bps   2014-10-29 07:43:00
這纇公約有實質的法律效力嗎?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4-10-29 07:48:00
就跟你說書多讀一點 現在腫的跟勝文一樣怎麼辦啊XD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0-29 08:03:00
沒法律效力 如果沒細項解釋 有幾點根本不能實行
作者: iceeye (趴貓)   2014-10-29 08:04:00
兩億、10年表示:_____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0-29 08:05:00
阿 被樓上搶先了 對於沒法律效力本來也想問問兩億十年的說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0-29 08:07:00
像第二點為何是向市長報告財產狀況 市長應沒這公權力第三點 所有行程登陸列管 上班時間還可以 下班就是個人隱私了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0-29 08:17:00
樓上你講這麼多 但事實上那些東西靠市長頒布行政命令幾乎就可以解決了 然而10年 2億這可以靠行政命令搞嗎?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0-29 08:19:00
報告財產狀況 如果他刻意謊報 市長又怎查核??這種涉及個人資訊保障的 不是行政規則(內規)就可以侵害的總之 就是 自爽公約 算了 猴子喜歡就好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0-29 08:22:00
看來有人不懂這公約會牽涉到法律問題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0-29 08:23:00
涉及憲法22條隱私權的保障吧 但我想應該也不會有想去當官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0-29 08:23:00
也是啦 就像有些人看到10年 2億就高潮到翻天一樣麻 是吧?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10-29 08:24:00
的去打行政爭訟或聲請釋憲 只是 這個公約真的沒啥實質效力
作者: lfour (lfour)   2014-10-29 09:47:00
沒公權力,但柯p不滿意就可以叫你走路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4-10-29 10:03:00
柯不喜歡本來就能直接解任 才說簽這個根本沒啥意義
作者: pccheni (十月圍城)   2014-10-29 18:19:00
http://0rz.tw/eCt91 多花三秒google 你可以不用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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