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屋主勒死竊賊是「防衛過當」?這種論點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11-02 07:38:49
※ 引述《noonee (feynman511)》之銘言:
: 例如這些人最愛引用的「比例原則」。這種觀念用在審判時對罪犯量刑,是很恰當的應用
: 。但要是要求與匪徒格鬥中的當事人必須遵從「比例原則」,也就是反擊應該只能根據對
: 手對你造成威脅來對應;則根本是一個脫離現實的要求。
小小觀念,正當防衛不講求比例原則,但是緊急避念講求比例原則
因為正當防衛的理論基礎是來自於不處罰人防禦自身的本能
緊急避難不處罰犧牲別人小利益,成就自身大利益
回到這個案子,為什麼有可能會被判防禦過當???
因為人的本能只會在面臨危險時產生
如果危險程度極高,人的防禦本能全力運作,此時法律不禁止殺了別人實行正當防衛
但是危險程度降低時,人的思想不被防禦本能佔據時,自然應該選擇侵害度較低的措施
這個案子是因為屋主控制住小偷後,缺失手殺了他
在控制住小偷時危險程度較低,自然有比較多時間思考要怎樣做
卻失手殺了他,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實務上有個例子是這樣子
A要殺B,B開2槍制伏A之後,B再往A頭上補2槍
想當然爾B前2槍還可以說是正當防衛,後2槍不只不是防禦過當,而是已經是殺人罪了
: 更進一步,剛剛說的都還沒涉及更麻煩的「舉證責任」問題。也就是屋主可能還必須要在
: 庭上找出證據,來證明他考量的依據。所以說美國的「堡壘原則」,其實才是法律有具體
: 考量屋主與竊賊攻防的現實面後,所制定的合理原則。這反映出美國人在拓荒歷史中經歷
: 無數次戰鬥所累積出的智慧。相反的,台灣法律所奉行的卻是一種書生坐在冷氣房,完全
: 抽離現實脈絡的一種架空正義觀。
美國的堡壘原則不一定比較好啊......
堡壘原則能適用的前提是美國大家都有槍,堡壘原則是叢林原則的再現
真的用堡壘原則以後台灣真的會殺人無罪
作者: venusinfurs   2014-11-02 07:43:00
堡壘原則的前提是NRA一直都是美國政府的大金主吧...
作者: phreniax (學習看見別人的好)   2014-11-02 08:07:00
屋主控制了小偷卻失手殺了小偷?你確定?怎麼認定屋主已認為控制成功?你看過卷宗了?讓我想起,不少人老是愛理論,偷渡宣稱,政治上也如此。搬理論,把宣稱偷渡成事實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1-02 08:13:00
當事人不都接受訪問談事發經過了嗎?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4-11-02 08:26:00
當事人只剩一方說詞了..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11-02 08:27:00
也只能依當事人說法推測,不然社會不就白高潮半天? XD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14-11-02 08:33:00
當事人就是致死罪的嫌犯本人..這個....大家看過電影空中監獄嗎?尼可拉斯凱吉也是防衛過當入獄 這個真的很難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11-02 08:57:00
一個是在酒吧 一個是在家裡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11-02 09:20:00
危險程度高低不是事後在冷氣房的人說的算的類似的問題也一直發生在警察執法上把犯罪人當人很合理,但要執法者跟防衛者變成瓦肯人事件當下還在那邊想那些法學巨著打底400字起跳的教義應該只有史巴克這種瓦肯人做得到y我只能說,祈禱以後小偷都上檢察官法官律師教授家裡去偷一下最好第一句推文少打一個字,『....不"該"是....』更正
作者: LayerZ (無法如願)   2014-11-02 12:40:00
不會喔,堡壘原則,屋主也不是毫無限制就能在自家中殺人最近才有上新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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