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改名事件,2007
這篇的時序有點跳躍,但是我想利用這個非常典型的事件,來說明陳水扁在執政上
採取的是怎麼樣激進的手段,導致許多不能預料的後果。
整個經過可以用最簡單的幾句話來說明:
中正紀念堂是一個獨立的「三級機關」,對於它的改名與修正,受到《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的限制,該條例要改變的話,必須經
過立法院。
民進黨政府的處理方式是,在教育部下設立一個「四級機關」,制訂〈
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組織規程〉,然後就以這個辦法直接去換掉「中正
紀念堂」的匾額。
立法院要來關切時,民進黨政府以「四級機關」的管理權限屬於行政權
,立法權無權干涉為理由,拒絕任何修正。
看得出這種作法的不合理之處了嗎?
陳水扁從台北市長以來,他一直只有掌握到行政權,立法權上永遠是少數。原本行
政立法分立制度的設計,是希望促成雙方協調、互動,以及相互制衡,然而這些作法
都不在陳水扁的考量中。
陳水扁是一個意志力很堅強的人,他有很強烈貫徹自己意志的行為模式。他在執政
上的作法,不是與立法院進行互動,而採取了兩個取巧的方式:
第一種方式如上所述,用「行政權不能被立法權干預」為理由,強行通
過他們要做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民進黨首先搞的是一些奇奇怪怪的「
正名」行動,因為那些立法權不該能涉。
在陳水扁執政的時候,甚至發展出「抵抗權」這種說法,拒絕任何立法
院的要求。核四停工也是很類似的作法,行政權單方面停止繼續施工核
四,強調這是行政權的基本權力。--然而,民主政治的制度設計,就
是為了要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
第二種模式則是民粹主義,藉由號召群眾、動員群眾的過程,直接對立
法機關施壓,強迫立法機關做出讓步,再將這稱為「人民的勝利」。
「在怎麼野蠻」的廣告,可以說是這類作法的典型代表。陳水扁很致力
於塑造自己「被欺壓」的形象,爭取人們的同情,轉化為政治施壓的動
能。
對於後者我想再補充一點,這種「裝弱勢爭取同情」的慣用手法,雖然在國內與選
舉上能產生效果,但是國際社會卻完全不吃這一套,這也就是為什麼民進黨外交政策
整個來說是慘敗的核心理由。國際社會不會說:「啊,台灣好可憐,我們應該要聲援
台灣譴責中國」,他們會說的是:「那就再殘忍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