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九二共識本來就是假共識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12-25 02:34:12
※ 引述《ThomasJP (筆劍春秋梁父吟)》之銘言:
: 講到這個我就要再次強調一個觀念
: 所謂國際法不是成文法,沒有一部"國際法典"可以包括所有國際法
: 國際法就是所有國際條約.外交慣例.甚至是宣言(例如門羅宣言)組成的東東
: 那麼好了,既然門羅宣言有效,開羅宣言怎麼會沒效?
: ====
: 九二共識既然曾經形諸兩岸政府的口頭跟文字,那當然也有效
你說這個有效,這前提不就是兩岸各有一個政府嗎?
如果兩岸沒有政府,那要怎麼「形諸於兩岸政府的口頭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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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請容我問一下,國際是什麼東西啊,不就是國與國之間?
如果我們說到某個「政府對政府」,難道就要攻擊它是「兩國論」?
其實這一個討論串的開頭的那篇,我就發出一個質問,
「兩岸監督條例」提到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怎麼會變成說是兩國論?這並非兩國論。
而江院長(現在的江前教授)說它是兩國論,這是錯的。
你說兩岸政府都講過九二共識,所以它在國際上就有效,
這意思就是明確地表示了有兩個政府的存在。不是嗎?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12-25 02:38:00
中華民「國」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我數來數去就是兩個「國」,不然你數了幾個「國」?是我數學不好、還是你國字不好?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12-25 02:46:00
你的意思是有幾個「國」字就是「幾國論」啊?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12-25 02:48:00
英國政府 & 法國政府,兩岸海底鐵路協議,你說這是幾國?更映景一點,兩岸海底鐵路監督條例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12-25 07:24:00
本來就是看有幾個國 中文很難懂嗎?而且九二共識裡面也有提到是以口頭方式 口頭方式的意思就不能寫下來 只能嘴上說說 雖然很討厭 但也只能這樣所謂的民間版監督條例完全跨越了大陸的底線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4-12-25 09:45:00
講兩國論?當年為何無法入憲?去問米國爸爸吧還有在國際法上,內戰分裂政府也是政府,不一定是國家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12-25 10:25:00
lostt你這種算法有問題,兩邊都宣稱自己是「中國」就像孫悟空跟六耳彌猴都說自己是悟空,但悟空只有一個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12-25 11:36:00
就我前面講的嘛,在最前面加個「同屬中國」四個字就行啦不加,然後在那一直辯解,說穿還不是文字遊戲,就跟喊著「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卻永遠忘記下一句話一樣掩耳盜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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