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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oBei (劉 備 , 字 玄 德)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台中歌劇院未完工先啟用 立委轟:根本是
時間: Sat Jan 10 21:12:30 2015
※ 引述《mdxfive (哈囉!妳好嗎?衷心感謝)》之銘言:
: 台中歌劇院未完工先啟用 立委轟:根本是工地!
: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826/d826541.jpg
: ▲台中國家歌劇院去年底風光啟用。(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 台中國家歌劇院開放不到兩個月,即在今年元旦宣布封館整修;立法院教育
: 及文化委員會8日下午會同文化部代理部長洪孟啟、台中市府官員前往考察
: ,竟發現目前大劇場僅完成9成、中劇場更只完成6成,尚未全面驗收,讓委
: 員會召委許智傑直批,根本是工地,「為開放而開放,淪為大笑話。」
: 台中國家歌劇院在去年11月23日風光啟用,不過,這個號稱挑戰高難度建築
: 技法的歌劇院才開放不到兩個月就掛上封館整修告示,暫停所有表演及導覽
: 行程。對此,台中市副市長潘文忠解釋,大劇場啟用時,實質上只完工9成
: ,舞台燈光、音響尚未完成,中劇院甚至只完工6成,去年表演團體進駐時
: 還必須自己喬燈光、帶鏡子;建設局長黃玉霖也直指,提早開放也導致工期
: 延宕,造成損害,新政府必須花錢修補,最快須到今年11月才能正式驗收、
: 啟用。
: 文化部代理部長洪孟啟則說,當初台中市要提前開放,確實覺得「很忐忑、
: 七上八下」,希望現在回歸「基本面」,採分批驗收方式,在3至9月間和市
: 府共同展開驗收。
: 許智傑在考察過後直批「太誇張」,台中歌劇院原定2015年10月才要試營運
: ,但去年為了替特定候選人宣揚政績,大選前一周即開放明華園首演,但實
: 際上,現場就只是個工地,今年元旦才又要閉館,繼續完成二期主體工程、
: 三期設備工程,「這是國家級文化場館,不是路邊野台」。
現在事後這些什麼又要多花多少錢拆掉重做、又要多耗多少時間,都還小問題...
重點是在胡志強的市政團隊
1.未完工就發給使用執照,嚴重違法
這也就算了還有膽邀明華園演開幕,用工程工地一樣的環境辦公共建設的場地活動?!
2.完全罔顧公共安全和場地使用者之生命安全
看看這篇http://0rz.tw/kZa78 建築業界人士當初選前對這件事的專業分析
(雖然是fb,但我可以保證是可信度很高的優文,看的出來是專門做建築的人)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10/30居然就已經以"建築本身的消防安檢符合消防法的規範。"
核發使用執照給台中市歌劇院了...可是問題是,當時的歌劇院如今再回來看,
不僅未完工是事實、當時的水電網路設備等等也還沒接上去(都還沒做好怎麼進設備)
甚至是都發局拿來說嘴的消防安檢合格,根本也只是外部防火災噴水帷幕好了而已。
裡面整個都還在裝潢,滅火器、逃生安全門安全梯、擊破設備等等,這些可能會好?
就算當時都發局是這樣唬爛,如今裡面根本未完工的事實一確定後,這你敢信嗎?!
並且依據建築法第六章,要申請使用執照的話,法規是這樣說的:
http://0rz.tw/9WdKJ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七十條之一 建築工程部分完竣後可供獨立使用者,得核發部分使用執照;其效力、
適用範圍、申請程序及查驗規定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七十一條 申請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左列各件:
一、原領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
二、建築物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
建築物與核定工程圖樣完全相符者,免附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
第七十二條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依第七十條之規定申請使用執照時,直轄市、縣(市
)(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會同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其消防設備,合格後方得發給使用執照。
第七十三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市)政
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所以整理一下,第一個如果當時根本就是假完工,實際上根本沒完工。
那怎麼可能會有什麼竣工平面圖及立面圖呢?? 所以憑什麼核發使用執照給他們??
第二個,還沒有使用執照前根本就不能接水接電,按理說也根本不能營運邀請表演。
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410150165-1.aspx
但是10/15就已經發新聞稿表示已邀請明華園和紙風車社團了,這又是三洨?!
無使用執照的情況下,就開始替建築物安排使用活動根本嚴重違法也罔顧公共安全。
取得使用執照居然在開始營運喬活動之後,更是聞所未聞。
使用執照的取得,現在回顧以當時的那種狀況而言到底是憑什麼核發的?!
就算很牽強的去請部分使用執照,部分使用執照也是有分幢或分棟的建築才能請,
台中歌劇院根本整個是一體的,各劇院比較像是隔間房間的關係,要請這樣也很難請。
這問題其實非常的嚴重,為什麼呢?這叫做最不可輕忽的大忌---人 命 關 天 !!
也許鄉民們當時選舉前都在罵,這些表演的社團劇團愛賺錢愛抱政府大腿到不要命...
但是回過頭來想想,如果當時開幕公演的時候出了什麼意外搞出有人受傷或死亡,
這件事責任歸屬就會亂糟糟理不清到無法想像的程度,一定又會變推來推去踢皮球爛戲。
我記得當時開幕式時因為有紙風車,還有很多小朋友在現場,真的出意外...嗯...
總之,這件事情大家絕不能就這樣給他算了,不能因為胡志強落選已經拍拍屁股走人
就不跟他計較,絕對不能放他的這件案子和當時的台中市都發局就這樣溜掉!!
並不是什麼浪費了我們納稅錢和時間、而是更重要的:嚴重違法且罔顧人命!!
為了選舉你不顧浪費錢和時間我還能忍,但踐踏公共工程人員專業加上罔顧人命安全?!
怎麼可能會有任何一個正常人能忍得下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GFDsX4Tqvc
[新聞] 罔顧公安秀政績 台中歌劇院未完工就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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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聘胡志強 協助推動產學合作,休息室位於人文大樓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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