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首先,經費不光是兩百億,中央補助了171億,有立法院公報可以證明:
: http://lis.ly.gov.tw/lgcgi/lypdftxt?10107001;0290;0294
: (請翻到293頁)
: http://tinyurl.com/ldsn99r
: 再謝謝shoe板友提供的pdf檔,「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
: 關於選手村的經費,請直接翻到262頁。
P.262頁
林口選手村使用國宅部分,興建工程費用約171.6 億元,另由中央住宅基金支應,不列入
本案經費項下。至於配合選手村整體規劃需要之相關附屬設施,經費概估約25.9 億元,
編列於籌辦計畫硬體設施經費中,經費來源由中央及臺北市政府各出資43%及自償經費14%
支應,經費概估明細如下表所示。
如果我沒有解讀錯誤了話
這應該是配合選手村的規劃需要的附屬設施
並不是選手村的本體項目.
不確定是否是柯文哲所稱的"比賽進行十二天的花費26億"
這邊可能要請教柯文哲了.
(這部分雖然基本上數字一樣,但用途是否一樣我繼續保留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