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蔡正元罷免案肯定不會過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1-14 07:27:56
※ 引述《jcll (坐看雲起時)》之銘言:
: → vqoo31: 不如改成 [支持不罷免的]達當初[當選的xx%]票數以上 01/14 00:24
: → vqoo31: 即罷免不成立 盧何 01/14 00:25
全世界包含美國,都沒有這種玩法,相對的有以上次得票數為基準的玩法
筆如上回拿一萬票,這次要罷免請聯署兩萬五才算通過
台灣在罷免的投票率和連署數量上都已經落後全世界很多,基本上已經是
大放水了
只要真的幹的很爛一定會過也一定會罷免成功
前幾年美國罷免一名國會議員,路易斯安那州二選區,上次罷免國會議員
是在1967還76年的事情
你知道總連署數要多少嗎?超過十萬,三個月內
你知道該選區有多少投票人數嗎?16萬票
連署要達到62.5%才算通過.....這個數字相當於台灣總統等級或是縣市長等
級的得票率了
順帶一提,該州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0人,總面積十三萬平方公里,四倍台灣
大小,大約16分之一的台灣人口密度,美國人有在喊門檻太高嗎?
因此台灣如果真的要像歐美國家學習罷免,應該是支持罷免的票數,要超過上
次被罷免者的得票數,不限制投票率,但是反對罷免者票數超過支持者,及罷
免無效即使支持者票數超過期得票數
連署門檻,以上次被罷免者的得票率和當地有效選舉票數相成,假設上次拿十萬票
等於上次總投票的五成,該區有三十萬票,連署門檻必須超過十五萬才算過關
如果賴清德,要被罷免150萬票*70%=105萬連署
通過連署門檻的投票,即視為正式選舉投票,該委員如果安全通過罷免案,則算當選
下屆免選,未通過就再見直接補選,補選的下屆還是要選
作者: allensua   2015-01-14 07:36:00
只要有5趴支持就可以直加罷免外帶抄家滅三族啦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1-14 10:28:00
你又知道美國人沒靠杯連署太高了?這種比喻根本好笑 因為只要有1~2個抱怨就打你臉了就有人說歐洲罷工影響交通 <完全>沒有人抱怨一樣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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