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惡搞] 社會觀感不佳罪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5-01-20 12:24:27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銘言:
: 原由
: 因應台灣司法已死 故設定此法條
: 以杜絕恐龍法官,不公平的司法制度
: 所有社會矚目的案件皆適用此法
: 由公平公正的覺醒公民團體組成
: 刑度交由公投(採何種決定法不定)決定。
: 台灣司法要優於國際
: 我建議立委豬公們定立社會觀感不良罪以杜絕司法死了又活。
咦?發這篇之前,有先去問過清廉不可質疑的偉大馬總統英九嗎?
2010/11/08
「馬英九:司法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
有影片為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mW_3QvDfo
對陳水扁的案子,馬英九會以總統的高度站出來放話
不過對林益世、賴素如、李慶安,以及台北市層出不窮的弊案,就神隱不見。
可以證明,馬總統英九的標準是一致的,不會動態標準。
作者: vqoo31 (zora)   2015-01-20 12:25:00
人家臉都腫到跟豬頭一樣了 別再打了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1-20 12:28:00
我又沒投老馬,也沒投科p,所以有理由要求立法社會觀感不佳罪啊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1-20 12:30:00
沒錯 014能啪啪造 正是人民期待DER
作者: psee (mine?)   2015-01-20 12:36:00
笑話 蔡英文等民進黨高層又何時為陳水扁貪腐集團道歉過?014三審定讞了?同樣的怎麼不說趙建銘也趴趴走看清某人的真面目了 哈哈哈 說真的偽裝的不錯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5-01-20 12:38:00
可能是想比起趙,014來的嚴重多了吧XDDD
作者: foolwind (廢人...廢樣...)   2015-01-20 12:39:00
p大說DER好 阿扁2008就已經3審定讞惹
作者: psee (mine?)   2015-01-20 12:44:00
你少po點文吧 才能多買一點手機喔 加油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5-01-20 12:45:00
住手啊!鞭屍有什麼樂趣可言?XD
作者: coober   2015-01-20 12:49:00
偉災KMT~ 打擊政敵用盡手段~ 現在苦果自己嘗囉~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5-01-20 13:38:00
不過馬英九已經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T董要不要把重點放再2.0身上XD
作者: Trierry77 (行者)   2015-01-20 16:08:00
遇到黨證就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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