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階段目標的原則下,
短期:使人民安居樂業
中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長期: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首先要做的:
1.保護人權
2.厲行法治
3.尊重自由
4.實施民主
再來談除弊興利。
促進公營事業多樣化,發達國家資本。
成立專案部隊,複製企業經營的成功處,
或開發新模式,放大私人企業的原有效益。
兼顧各地民情、區域特色,發展地方自治。
重整六軍,擴編空軍、海軍,持續增強近海防禦。
開發十年基礎教育,進行綜合性統整,
讓學生自由探索,不強調士工分流。
全面徵兵,規劃300~500天役期,
非職業軍人,原則上編入後勤,
除訓練戰鬥技能外,並著重於防疫、防災,與救災。
培養各類型特殊軍種,提高任務加給,
強化使命感與認同感,確認職責,
服從民主政府的指揮,保衛本地區人民之安危。
招商引資,提倡高薪資高稅率,取於廝用於廝,協助永續發展。
檢視憲法的適用性,適度修正,使之符合實際情況。
成立國安專責部門,策略性管制傳媒,不使輿論凌駕憲法。
今日曹魏篡奪東漢,明日西晉取代曹魏,
商人擅用漏洞,綁架公部門,社會動盪,人民權益受損。
當政者保持警覺,不沽名釣譽。
公部門首要戒貪,其次如履薄冰,再次滿足人民需求,
設法破除部門間盲點,提高施政效率,暢通中央與地方之連結。
現今狀況,或許12年大業可定,對手失去重回大位的機會。
又或許須以限縮取代剿滅,集團利益遍佈全島,關係盤根錯節,
欲動手必引發大規模反撲,得不償失。
若定出某一期限,使這一輩人安然獲利,之後再次讓渡,
以小謀大,或許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