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ru4kmy ]
作者: Wii (不是狂人南風不競)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南檢搜索議會 帶回李全教訊問中
時間: Sun Feb 8 23:30:51 2015
※ 引述《j791126x (.....)》之銘言:
推 OoJudyoO: 早就該羈押了 02/08 20:22
: 地方制度法 第51條
: 第 51 條
: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 在會
: 期內,非經直轄市議會、縣 (市) 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之同 意,不得逮捕或拘
: 禁。
: 別傻了
: 不能押
http://i.imgur.com/2niLYUk.jpg
剛才看到新聞
李全教不是被抓去偵訊了?
結果又想偷溜去中國被攔XDDDDDDDDDDDD
這下子有逃亡之嫌 可以羈押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