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2-23 04:18:24※ 引述《shadowpower (POI)》之銘言:
: ※ 引述《oaz ()》之銘言:
: 打自己臉很爽嗎?
: 你認為他在護航
: 批評連的人也認為他在護航
: 真不知道你在堅持甚麼?
: 你再怎麼幫連護航
: 結果還是顯示連在幫阿片說好話
: 題外話
: 腦袋清楚點 吃阿片跟萃取有效成分入藥 是兩回事
: 就如同酒精也有醫療用途 但是酒駕一樣該死
: 補充一點 藥之所以為藥 是因為他效果強
: 所以沒病就不該吃藥
: 血壓正常 吃高血壓藥 會導致你低血壓甚至掛掉
: 舉例要像這樣舉...
你不就是在重復連橫文章的內容嗎?
連橫認為鴉片有益只是在用量上有問題,在當時這種觀念可謂稀少
但林獻堂等人認為,鴉片不管用量多少他就是該絕禁,因為他有害
所以你是在論証林獻堂這些民族領袖腦袋不清楚?
連橫的論正方式他並不曉得鴉片用量多少有益,如同某些腦帶有問題的股民
在問老師買這隻股票是不是一定會賺錢,連橫回答他並不清楚,但是從客觀
角度來看鴉片在一定範圍上事有益處的,但是腦帶有問題的股民就不這樣認
為了,他們認定老師竟然不知道事不是一定會賺錢鐵定是詐騙,因此這知股
票背後一定有內線交易政府要查,敢說這知股票好的人鐵定該死
這就是台灣人感性超越理性的盲點,拒絕合理分析以民粹方式來決定事情對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4:23:00某種程度上就像二戰時期的嗎啡這種東東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5-02-23 04:42:00好像說反了吧! 連說的是允許吸食鴉片的特許,但要控制數量。(漸禁)林的主張是不可給予吸食鴉片特許。(勵禁)但兩個人都沒反對藥用。而且林獻堂曾出國四處考察過,說林獻堂不懂這東西能藥用,這種言論不會太過份了嗎?要為連背書也不必惡意中傷林獻堂吧?感覺你真是有意誤導大家忽視連贊成"吸食"鴉片但要控制數量的事實。吸食鴉片這點,連確為其特許背書。 這有什麼好爭論的?若非為吸食鴉片特許背書,純論藥用可否,會引發這麼大的問題?再者,林既為麻藥制藥董事,不知道麻藥可藥用這不過滑天下之大稽?你好像把林當成純文人,對當時國際潮流事務完全不懂之人。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4:52:00搞得好像林獻堂跟連雅堂的代理人戰爭..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5-02-23 04:52:00實際上,若林真不懂,又如何派人發電報給國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4:53:00確實連是拿了錢 然後為日本的鴉片政策護航 ..跟藥不藥用好像八竿子打不上關係而是漸禁跟勵禁的差別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5-02-23 05:02:00而國聯真的來處理此事,難不成也要說國聯根本不懂鴉片可以藥用,跟林獻堂一樣對連有偏見?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2-23 05:03:00你知道蔣渭水是醫生吧?蔣渭水反對鴉片的。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5-02-23 05:04:00然後得出國聯對這麼先進的理念也不懂,可見連公超越時代。 @@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2-23 05:04:00一個寫文章的比醫生還懂鴉片煙吔,好棒棒。連家從連橫就是腦袋不清楚,啊有人為了護連居然說林獻堂居然說林獻堂腦袋不清楚。事實上台灣民眾黨參與者很多醫生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08:00在連粉的世界觀,林獻堂那群都是歷史罪人,迫害連家。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2-23 05:08:00連橫寫出這篇文章就是做錯事,這是沒啥好替他辯解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09:00但連雅堂也有他的貢獻 一碼歸一碼就是了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2-23 05:10:00鴉片在醫療上要怎麼用,蔣渭水等醫生清楚得很。是啊,連雅堂他的貢獻是有的,的也確有寫文章的才華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11:00貢獻是甚麼,寫頌德詩跟當蘿莉控嗎?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2-23 05:12:00主要還是台灣民眾黨找了國聯的人來調查,這篇文才引起不滿找國聯的人來調查,就是民眾黨要給殖民的總督府施加壓力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16:00然後總督府為了掩飾請連橫寫了那篇護航文章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21:00台灣通史阿@_@...如果要說蘿莉控的話 孫中山大概是最大尾的那一個..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26:00孫中山沒嫖妓阿,還是有人要護航赤城花榜嗎w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27:00一碼歸一碼吧 在說嫖妓..問題很大嗎?陳致台也嫖妓阿 0.0好歹人家也編了本台灣通史 讓後人有所考 -.-
台灣知識份子團結向國聯控訴,日本人用鴉片剝削台灣人(卻不賣給日本),日本花了伍佰找了台灣籍的御用文人連橫寫一篇泯昧良心的文章幫鴉片護航,說三小台灣人就是勤勞才抽鴉片,這種走狗幹過的骯髒事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32:0012歲下海16歲死,你覺得ok就好。台灣通史還有總督提辭,連橫不媚日鬼才信。
歷史都會有評價啦,繼續護航只是讓人對連家更反感不相信就繼續護航沒關係看你到時候六十萬剩下多少人?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38:00連橫跟連神D雖然都姓連 但畢竟是兩個不同人 一碼歸一碼而連神D 我個人從來沒有支持過 不能混為一談我倒是覺得你們老是要把死人跟活人扯在一起不知道是什麼想法而一直說為連家護航會讓60W掉票更是可笑我又不是KMT的人 幹嘛為了KMT的60W票煩惱 ...為了打連D打到連家祖宗 也是有點..就跟當初2012年小央跟馬囧選的時候一直拿他老爸當攻擊點一樣 不知所云
"則此次再請特許者二萬五千人,亦不過全人口二百分之一分強爾,無大關係,亦不成大問題" 日治時期全島五百萬人,原有二萬五千人抽鴉片,連橫居然說再開放兩萬五千人申請並無大礙!這種人你說他有認知到鴉片危害喔?!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44:00連橫的確是幫日本鴉片政策護航 但並無推廣之情勢蓋因日本鴉片政策出來之前 台人已經有再吸鴉片而鴉片政策初開放申請特許證的開放數比當時吸的人少也就是會有部分人沒申請到雖然是猜的拉 畢竟我也不是古代人菸癮者眾而特許證少 難道要叫那些沒申請到的都去喝西北風?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53:00反正吸鴉片的有三十萬人,特許個兩萬五千無傷大雅ㄛ
Zzzzz昨天有人自以為幽默說業配文,才過一天又改口說不是推銷喔?hank28:只是現在人允許葉姵文 卻不允許古代人寫葉姵文不要自己說過的話沒人記得啦,昨天那個凹文字遊戲,今天你要凹什麼??業配文不是推銷喔????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55:00業配文就一定是推銷嗎? 腦子靈活一點@_@
話都給你說啦ㄏㄚㄏㄚㄏㄚㄏㄚㄏㄚ我要把你做成簽名檔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56:00睡覺了,這個id習慣就好,不用太認真,我懷疑根本釣魚。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5:57:00護航歸護航 推銷歸推銷 一碼歸一碼 連這種事情都很難辦到的話 確實是不用太認真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5:57:00...葉佩雯不等於推銷,果然是釣魚嗎加油,你是對der,努力堅持下去。
Zzzz. 你可以學昨天那個某m說雖然我嘴巴上說的是業配文,但是心裡想的是收錢寫文章哈哈哈 我還第一次聽說業配文不是廣告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6:00:00對某群人來說就事論事果然是很難的 0.0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6:01:00如果業配文等於廣告 那幹嘛不直接說廣告就好了0.0就有點像是遠見雜誌有時候會收縣市府的錢然後幫縣市府寫文章
我完全同意xaw123,特定ID 真的不用認真啦,自己都不尊重自己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5-02-23 06:05:00剛剛a了一下ha的文章,就事論事,我不行了wwwwwwwwww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6:06:00照你們這樣的想法 難怪台灣共識只能是奇文共賞了 0.0大概跟國民黨有關的全部都黑到不行吧
怎樣叫做就事論事?從鴉片扯到花博九重塔嗎XDDDDDD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6:10:00業配文不是推銷那是在配啥小?
http://zh.m.wikipedia.org/zh-tw/業務配合"業配,是業務與「配合」的簡稱,屬於置入性行銷。在台灣的新聞媒體,又稱為編業,即「編務支援業務」。簡言之,是將新聞計價商品化,販賣報紙版面或新聞節目時段予"廣告主"。雖然有廣告主,可是不是廣告喔哈哈哈哈哈我們看看經濟日報怎麼說"台灣新聞媒體的業配,即所謂的「廣告新聞化」或「新聞化廣告」,最早可追溯自《經濟日報》。"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6:14:00為了護航降低自己的中文能力也是蠻寶的
怎麼可以說業配就是廣告呢?大概經濟日報是綠的不然就是腦筋不靈光吧不是哥打你臉,是初四的hank28打了初五的hank28臉等下又要出來凹說我搞錯定義了Zzz. 昨天那個還撐比較久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6:17:00-.- 認知錯誤就認知錯誤 用詞不精確很抱歉但並不會因為一個認知錯誤 就整篇論述都是錯的就像很多歷史考究會發現有些地方記載是錯的也不會因此就說整本史書都不可信當然 對某群人來說或許不是這樣但誤用業配文三個字的確是我的失誤 這點很抱歉
不不不,千萬別這麼說,是我們都腦子不靈光,該說對不起的人是我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6:26:00這裏稍微舉個反例吧 上次鴻海在各大頭版刊登限北市府48小時回應的那篇那個也是業配文 請問他行銷了什麼?你都拿出註解來了當然是你對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02:00偽裝成新聞的廣告 怎麼好像跟上面的你的註解不太相同..新聞計價商品化賣給廣告主來刊登廣告主想要刊的東西..
唉,你又要自己發明業配文的定義,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03:00要說是一樣好像也是一樣的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04:00我沒有要定義什麼 只是要釐清罷了
Google業配文很難?"hank28:但誤用業配文三個字的確是我的失誤 這點很抱歉。 "呵,討論沒有結果是誰的問題?你連業配文的定義都不知道還要別人幫你找,找了你又不開心搞成這樣是怪我囉??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11:00-.-..你在自演嗎..
傳統新聞一直都有新聞版面、廣告版面(賣房、徵才),裝成新聞的廣告這種業配文是後來才有的東西,懂了沒?????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12:00又沒有怪誰 -.- 你大可就你覺得連橫有推廣意圖的部分繼續作論述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13:00而我用詞錯誤就是用詞錯誤 我又沒有不承認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14:00業配文的確是後來才有的 當初用詞錯就用詞錯但連橫有沒有推廣意圖跟我用詞錯又有什麼關係?就說沒有再怪誰了 你幹嘛一定要找個人來怪?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17:00那你後來怎麼又會把郭董那篇當業配文?一次錯不夠還可以錯兩次是嗎?
故臺灣人之吸食阿片,為勤勞也,非懶惰也;為進取也,非退守也!平心而論,我輩今日之得享受土地物產之利者,非我先民開墾之功乎?而我先民之得盡力開墾,前茅後勁,再接再厲,以造成今日之基礎者,非受阿片之效乎?然則阿片之害,人言嘖嘖,而以臺灣歷史觀之,故亦有利也。夫烏頭毒藥也,可以殺人,而亦可以治病;河豚美味也,可以爽口,而亦可以損生,惟在用之得宜爾。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19:00不管怎麼講 我錯了跟連橫有沒有推廣意圖是兩碼子事
現在連業配文不等於推銷這種鬼話都說得出來,我開始懷疑你是比乙太公更高明的反串了
"惟在用之得宜爾。"連橫的立場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鴉片可以吸,不要吸太多就是好事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20:00就跟連神D炒房不管怎麼炒也不會增加連橫的財產
一開始說業配文也是你說的不是別人套的帽子,其他人也頂多說拿伍佰而已,自己喊業配然後現在再來說業配文不等於推銷,什麼都你說啦
跟你討論只是浪費我的時間,自己打自己臉,先凹別人腦子不靈光,凹不過再說自己講錯,然後繼續凹。政治腦講什麼都聽不進去啦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23:00回歸主題 連橫到底有沒有打算推銷鴉片至於業配文我用錯就是用錯 我也沒有不承認抓著一個點猛打對於討論一點幫助都沒有
我已經冷靜了,大家不要被釣上了誰猛抓那個點??????? 郭台銘是我問的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25:00你不覺得就跟一個吸菸者說菸可以吸 不要吸太多就是好事
hank28: 好歹人家也編了本台灣通史 讓後人有所考
應該是改成:好歹人家也編了本台灣通史 讓後人有所笑
你把連國聯都禁止的毒品鴉片類比現在的香菸,你就是在推廣鴉片,end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26:00可以回歸正題了嗎?? 還是你們想繼續碎碎唸?
聯合國把香菸列為毒品,派專員來台灣調查了沒??????我早就回應你「惟在用之得宜爾。」是誰在跳針,大家心裡有數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30:00所以你的意見是連橫表示 只要適量的吸 就沒問題所以大家來吸 這樣的意思?
朝聖 看看某28神邏輯睡醒就有笑話配早餐 不錯foolfighter的id取的真貼切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32:00F兄已經提出他認為連橫有推廣意圖的依據了
你如果覺得連橫就是把鴉片當現在的香菸,那還不叫推廣喔? 哈哈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33:00現在該請h兄提出沒有推廣意圖的依據才是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33:00看到了 然後接下來對於想跑題的推文不予回應
28就是說有人可以講某某東西不錯(但那個人這樣說不是推廣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34:00連橫表示 只要適量的吸 就沒問題 (所以大家來吸)是F的看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35:00掰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38:00-.- 我還什麼都沒說就擅自幫我想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38:00那請H兄提出自己對推銷的定義吧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39:00講半天原來你什麼都還沒講嗎?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7:42:00跑了
不 請收回 不然他會說 我明明還沒跑怎麼又擅自說我跑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43:00在想 這跟我個人的定義是沒什麼關連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44:00畢竟連橫算是漸禁派 而林獻堂是厲禁派
可以解讀為 您認為只要不拿著東西說他好棒 他就不是推銷?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47:00而連橫的確是有講了在適量的使用上鴉片是好的 可算是符合
不知有無誤會您的意思(現在講話都要非常精準小心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5-02-23 07:53:00老師有教你有沒有聽?(丟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7:54:00我也算是提出了我的看法了至少比某些直接奇文共賞的人來講 還算是有點點進展隔壁棚抓語病抓得更兇 這裡最近也有這種趨勢就是了..-.- 看來是都跑光光了...嘛...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20:00沒錯啊 因為他拿了日本人的錢寫出這些違背良心的話所以矛盾啊這麽簡單的問題也不會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24:00所以你的結論也是矛盾兩個字就是了 沒有進展...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25:00你等等我用電腦下結論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25:00漸禁派文人寫了有嫌疑的文章..到底是要推還是要禁咧..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30:00好了 來唷 1.連橫支持漸進2.連橫拿了日本人的錢,說唉呀增加2萬5千人 量很少沒啥關係反正這些人之後會自己戒掉,這也是漸禁的表現3.所以結論:連橫是人渣這樣懂了沒?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32:00真是飛躍的結論 = = 無節操倒是比較標準的說法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33:00哦哦 那我可以依你 3.結論:連橫無節操這樣滿意了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33:00雖然我想題一個近代的類似案例 但想想還是算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34:00算了?那就這樣結案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36:00不過這樣罵連橫無節操 感覺好像會罵到寫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37:00如果有寫手跟連橫一樣無恥 為什麼不罵呢?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38:00因為那也算是一種工作阿..就跟妓女也是一種工作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39:00連橫無恥的點在於他今天護航的是毒品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39:00社會觀感不佳 但的確是一種工作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40:00所以你覺得販毒的可以罵?可是你剛剛不是才說這也是一種工作?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41:00賣毒當然要罵拉@_@ 但寫手??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41:00等等 一個一個來 你還是認為只要是工作就不可以罵嗎?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2-23 08:42:00總得來說他的確護航了日本賣毒 就像是把風的基本跟賣毒的同罪吧 @@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2-23 08:44:00連橫被罵是因為他護航毒品 說增加25000人沒啥而且他們會自己戒掉這種鬼話實在太離譜,所以稍微有點良心的都會罵跟是不是工作沒關係
"台灣人感性超越理性"....想罵別人理盲的話 這句話還是你自己留著用吧~~寫出為了護航越扯越遠的舉例 原po你就不用自以為有多客觀理性了~很可笑
犯過錯不是問題,是否知錯能改比較重要。他人何必抓住一個本人已經承認的錯誤不放?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15-02-23 09:40:00誇張 為了護航連 可以說林不懂鴉片
這情況蠻像是有一個人在做一件錯事,旁邊有人想阻止他,就被他打,後來他被阻止之後就針對做錯的那件事道歉,並說大家不能因為這樣就否定他之前做過的事。這算是在設停損點嗎?設置得有點生硬啊...另外要特別提到的是,他對於「為了能繼續做錯事而打了前來阻止的人」的這件事卻像是當作沒發生過ㄧ樣,還蠻有趣的:)
作者: yudi1991 2015-02-23 14:25:00
真好笑的文章,腦補醫生不懂只有連橫懂用藥?到底誰理盲?
作者:
cs853 (cs853)
2015-02-23 17:34:00原來鴉片有益論竟然有人護航,長見識了
作者:
ohohohya (安安你好我草泥馬)
2015-02-23 18:38:00又一篇奇文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