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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4日 04:10
本報訊
企業一般都是1年或2年1聘的合約,很少有雇主願意給僱員「終身聘用」聘書。國內外大
學也都是1年1聘。唯一的例外是某些大學名校將學術界享有盛名、著作等身的正教授,聘
為榮譽「終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可以終身從事某項研究直至屆齡退休;或
因為有私人或企業捐助的榮譽講座教授(Chaired professor),才能免予1年1聘的限制
。公務員也必須每年接受考績評鑑,評鑑不及格就必須解聘。
這一期《周刊王》登載一篇評論太陽花學運軍師、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的言行的報導,附
了一張院長翁啟惠發給黃國昌的聘書照片,效期到民國127年,聘期長達14年,讓人驚訝
到直掉下巴!也就是說,無論黃國昌如何曠職、違法、煽動,他都可以在這個職位上爽領
高薪,直到退休為止!
那些動不動就批評社會沒有公義、要推翻政府鬧革命的年輕人,怎麼會對終身聘書的問題
不置一詞?更讓人難過的是,整個社會怎麼可以容許一個最高研究機構的院長,如此違法
庇護一個研究員,可以胡作非為一生而不必擔心失去工作?相較於僅發表文章就被綠營追
打而被迫離職的郭冠英,兩個公務員的境遇,竟然可以如此大不同?
柯P常說「雖然合法,但是社會觀感不好」,翁院長與黃研究員都是廣義公務員,卻違背
公務員應遵守的倫理規範,豈止是社會觀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