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soli (CO)》之銘言:
: 台灣:25元/升 日本:46元/升 (大約)
: 表面上日本貴上1.84倍
: 但考量本島獨特的燃料稅... + 皇民高於島民2~3倍的收入....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4392339.A.FA0.html
懶得轉過來了,直接看文吧。
: 來源: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13551
: 大多數國家的「燃料稅」(燃料使用費)都是隨油徵收,也就是直接反應在油價上,帳面
: 上的價格難免高了些。台灣採的是隨車徵收,油價裡面沒算到這筆稅金。消基會多年來就
: 不只一次表示,如果把燃料稅加到油價裡,實際上一公升要多付五至十元
鬼扯,這個在八卦板打了一次跑來這裡還要打一次喔?
http://geppyxx.pixnet.net/blog/post/38627489
摘錄: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的法源是公路法第27條: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
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
分之二十五。
這條「汽車燃料使用費」對應到日本的稅,應該是「道路使用費」(地方道路稅),日
本的汽油還額外課徵一個叫做「揮発油税」的東西,這個才是真正的燃料稅,我國根本
就沒有徵這玩意。(中略)
基於公路法27條規定,我國便額外制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方法」作為收費的
標準,其中第三條明文規定:
汽車燃料使用費按附表(一)及附表(二)之各型汽車每月耗油量及費額,由交通部委
任公路總局或委託直轄市政府及其他指定之機關分別代徵之,其費率如下:
一、汽油每公升新台幣二點五元。
二、柴油每公升新台幣一點五元。
前項耗油量,按各型汽車之汽缸總排氣量、行駛里程及使用效率計算之。
第一項受交通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得再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假如去翻閱這個所謂的「附表」,就會發現我國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以下,燃料費)
,乃是按照政府所調查的汽車使用習慣、耗油量以及額定每日行使公里數等等換算車輛
每個月會使用多少燃料來徵收燃料費,當然這就有開不到里程的人補貼大量使用者的問
題,確實是有不公平之處。
重點一:
燃料費一公升多少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你真的搞隨油徵收根本不會一公升8~10元
重點二:
如果你覺得你開太少補貼其他人很不爽,你可以多開一點就沒這問題了。但是什麼一公
升8~10元那種鬼扯,你還是不要信比較好,消基會對油價的指指點點能信,____都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