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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為止「內湖保護區違法開路運送檜木」一案相關疑點,整理如下,有待大家
幫忙提供專業意見釐清:
一、 檜木變杉木?
林務局3月12、3月13日在內湖現場證明有紅檜、扁柏、杉木等價值不斐的珍貴木材,
警方3月12日下午5點放行後,這批木材連夜被運送到了三義加工,變成「李宏」木材
行口中不值錢的杉木。
疑點:若全是不值錢的杉木,為何從台東送到內湖藏匿,被發現後又連夜送到三義?
用什麼車連夜運送?有沒有調沿路監視器、高速公路地磅資料證明這批木材真的到了
三義?還是已經被調包?
二、 木材數量到底幾支?
林務局說當天在內湖發現一輛拖吊車有3支紅檜,直徑60公分,長約5公尺,另一輛卡
車有3根杉木、4根闊葉樹,直徑也是60公分,長度不明。內湖分局警方查扣的卻是20
塊木頭。
疑點:內湖現場林務局只看到10支木材,到了三義變成20支?
三、 送抵木材場的時間兜不攏?
據蘋果報導相關單位都說在3月12日,但「李宏」木材行昨卻一下說「12日」、「13
日」,一會又說「放好一陣子了」。內湖分局說到苗栗查扣木材時間是3月13日上午7
點,苗栗警方說是3月13日下午,到底抵達木材行的正確時間是何時?還是根本沒送
到木材行?
四、為何警方只憑一紙公文,未請示檢察官、查證合法來源即放行?
3月12日當天上午嘉瑜在場時,興善宮主委王朝卿都說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甚至警方
還陪同王朝卿回家拿證明,消失了20~30分鐘,都提不出來源證明,到嘉瑜離開後15
分鐘,王朝卿突然拿出台東縣政府2012年開放撿拾漂流木的公文。警方未先查證木材
來源是否合法,僅憑一紙公文讓業者離開,至嘉瑜詢問後要求應先請示檢察官,警方
才至當天晚上20:30請示檢察官,檢方認為沒有問題,但要求查扣木材。
疑點:警方辦案SOP為何?有刑事犯罪嫌疑是否應先請示檢 察官再放行?是否應先查
扣證物?為何會憑一紙公文就相信 紅檜是撿拾來的?為何到場的羅東林務局提醒應
先向台東林務局查證,內湖分局卻沒有查證?
五、認定合法與否、決定放行是林務局還是警方的責任?
林務局官員告訴嘉瑜說有提醒分局這些都是價值不斐的珍貴木材,包括紅檜、扁柏,
不知內湖分局為何沒查證就放行。內湖分局說林務局查木材後表示是漂流木,公文也
沒問題,認定權限在林務局。
疑點:林務局有告知公文是真的,但也提醒不能保證現場珍貴的木材是當時撿拾,也
不能保證是合法來源。到底查證的責任在林務局還是內湖分局?沒有查證清楚之前可
以視為合法嗎?
六、到底紅檜、扁柏漂流木能不能自由撿拾?
林務局表示,2011年6月底修法通過後,不問樹種,只看是否註記漂流木,有註記就
不能撿拾,沒註記就可,但還是要看地方政府的撿拾公告。
台東縣府農業處林務科長葉正霖說,縣府在2012年開放撿拾公告強調,漏標註大徑一
級木,依法皆要繳回。撿拾公告有特別強調烙印、註記一級木均不得撿拾,另末端直
徑20公分以上的大徑一級木,即使漏標未註記,撿拾後也要通報台東縣府或林管處,
占為己有會以侵占罪論處。
疑點:如果2011年後已開放一級木可以自由撿拾,蘇中山怎麼還會在2012、2013年兩
度因趁颱風撿拾國有紅檜漂流木被判侵佔漂流木罪呢?
七、檜木到底是何時撿拾的?當天放行的公文是2012年。
3月12日當天新北市汐止興善宮主委王朝卿在場說沒來源證明,嘉瑜離開後15分鐘提
出公文聲稱是友人蘇中山2012年在台東撿拾,3月20日蘇中山弟弟蘇中福說是2009年
八八風災撿到,3月22日蘇中福又改口說,2012年天秤颱風過境時,他向卑南溪主管
機關第八河川局申請清運,拾得漂流木均是大徑、未註記的林木,估計每年清運量達
1、200噸。
疑點:不僅說法一日數變,啟人疑竇,而且當時蘇中山提供給警方的公文寫得是2012
年泰利颱風申請機具進場,怎麼又變成是天秤颱風時撿拾?而蘇中山就是因為天秤颱
風侵佔紅檜20支被判決有罪,難道這批木材是當時的漏網之魚,藏到現在?
八、蘇中山、蘇中福、王朝卿的背景?
號稱捐贈者蘇中山先生被證實分別在101天秤颱風、102年蘇力颱風先後因侵佔不能撿
拾的一級木紅檜等漂流木有兩次判決確定前科,地點都是在台東。與此次提出公文說
是101年在台東撿拾而來的時間、地點都吻合,是巧合還是根本是同批木材?
蘇中福是蘇中山弟弟,先說是2009年88風災撿拾,又改口2012年天秤颱風撿拾。
有鄉民提供興善宮主委王朝卿與新北市退警協會副理事長王朝卿同名同姓,
http://www.vop.org.tw/310/2-3.html,兩人是否為同一人?但興善宮主委又自稱是
礦工?真相待查。但如果他真的是退休警察,那案情恐怕又更複雜。
九、為何主委要說謊說運檜木跟內湖區公所違法開的路不是同條路?
興善宮主委說放置木材的產業道路,與區公所違法開闢的是兩條不同的路。事實上是
3月12日當天我們到達現場發現是在同一塊地、 同一條路上。為何主委要說不是一同
條路?
自從柯文哲市長宣布撤換內湖分局長以來,深深感受這幾天「內湖山老鼠案」急轉直
下,忽然之間警察、山老鼠、木材業者都是同一陣線,不斷透過媒體放話,矛頭紛紛
指向嘉瑜,雖然孤軍奮戰,但我還是堅持內湖分局未在第一時間請示檢察官、未先查
證木材來源是否合法即放行木材,有很大的疏失。
再者,若非嘉瑜一再要求請示檢察官立刻查扣木材,這批木材可能已經被加工成桌、
椅了,今天根本死無對證。也因為警方未在第一時間查扣木材,現在三義被查扣的木
材是否已被調包更是個問號。一切的真相雖然有待檢方釐清,但也希望更多專業人士
提供意見釐清疑點,星期一嘉瑜也會主動聯絡士林地檢署,希望能把手上的資料提供
給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游儒倡,讓真相早日水落石出。
心得:
「忽然之間警察、山老鼠、木材業者都是同一陣線,不斷透過媒體放話」
這一段話真的是經典。
還要加上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前台北市長郝龍斌等人。
整個事件牽涉的實在太廣,豈是一個小小的市議員,或是僅一地方首長的市長可處理。
然後,中央政府無能至此,面對這種案子還一副坐等看好戲的樣子。
實在噁心到無以復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