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經有點過時,
但還是把找到相關背景新聞貼上來...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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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改善違建戶 若增隔間立刻拆
台北市226戶違建前天全數改善完畢,但有民眾質疑,違建仍存在,為何能解除
列管?北市建管處解釋,1995年前蓋的違建,依法屬「既存違建」,但若是頂樓
加蓋兩層以上、頂樓室內隔間隔成超過兩單元(房間)、防火巷做營業性廚房等
都是危害公共安全,須改善到符合法規。
該226戶扣除清查後,有些結構屬新違建,必須全數拆除的永吉路和虎林街三戶案
例外,其餘都是改善到兩個單元以下,恢復「既存違建」身分,暫緩拆除。
台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2008年文化大學頂樓違建套房火警後,北市府
修改「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明訂即使是頂樓的既存違建,隔成超過兩個單
元、增加逃生複雜度,即屬危害公安,須拆除。
北市超過兩個單元的違建原有501戶,已有270多戶自行改善,但仍有226戶未改善,
才列入「226專案中」。邱英哲強調,若屋主改善後又自行增建隔間,
就視為新違建,即報排拆。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說,226戶違建自行改善完畢,「這算是比較圓滿的結局」,主要
是因有跨局處的協助,讓專案圓滿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