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27 23:10:44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總統簽名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7日電)知情人士今天說,總統馬英九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時,有
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批評者以為是
親自簽名,才會有烏龍批評。
網路媒體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
人」,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
知情人士表示,這份公文上的簽名根本不是「白紙黑字」,而是馬市長的「藍色簽名章」
,屬於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用印,對外行文時必須使用。尤其這件事屬於分層負責,才會授
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當時馬市長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
知情人士批評,這是將公文相片黑白處理後所造成假象,如果質疑者肯將相片顏色還原為
彩色,外界就可看出實際真相,該公文絕非由馬市長親筆簽名。
知情人士說,本案在市府內簽階段,也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
行,不是由馬市長本人決行,這是依據分層負責的結果,在公務機關十分常見;批評者可
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
批評。
至於外界質疑北市府與日勝生就商場與住宅的分配決定不當,知情人士表示,馬總統早已
公開指出,在馬市長任內,美河市的開發根本還沒進行到這階段,因此當時馬市長對後來
發展,更不可能會事先知情。1040327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70426-1.aspx
馬英九表示:
不是我
不知道
不知情
郝冰冰那就請你獻頭了喔!
作者:
pttkobe (渺小)
2015-03-27 23:12:00蓋你的名字你就要負責 別想賴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27 23:12:00他這樣否認可是沒有人信啊所以我門就聽聽他的辯護但有一個可以確認..他把責任丟給下一任市長了那麼好冰冰你出來面對吧!不想面對就反駁馬英九吧
..................................................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27 23:18:00好冰冰我要看你怎麼反駁馬英九了.他現在說不是他任內的所以他不知道喔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5-03-27 23:18:00XD 哈哈哈哈哈哈越看越好笑.
厚厚 知情人士說是簽字章 然後是中央社 然後暗示下一任市長 到底馬跟郝有沒有問題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3-27 23:19:00
翻譯"我只是無能,我沒有貪污"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5-03-27 23:20:00馬英九睜眼說瞎話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3-27 23:20:00這個防的了火嗎? 我怎麼看都防不了..而且擴大戰線好冰冰..現在馬英九再說那是你的問題耶
防火牆的目的是火不要燒到馬就好 至於燒到誰 就不是他考量範圍了中央社然後還這麼晚才發稿 這個鐵定是總統府的操作太好笑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03-27 23:24:00即使是分層負責,也是出於首長的"授權",當然有責任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5-03-27 23:25:00所以行文和蓋章(不管甲乙章),仍然是你的名字一種就是,你覺得美河市開發案不重要,授權部屬代表市長簽一種就是,覺得以後會有麻煩,刻意由職務代理人代行...兩種,仍然都有責任...(曾做過公務體系)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5-03-27 23:28:00
這種辯白都有用,再次覺得陳水扁的實質影響力有夠衰市長對副市長都沒實質影響力了,何況陳前總統哪管的到哪些弊案呢,想必馬總統也覺得阿扁很無辜吧
作者:
kil1ua (--)
2015-03-27 23:32:00XDD 不是他簽名 那是有人偽造公文書嗎??
作者:
lingz1024 (Brand new year)
2015-03-27 23:32:00超下流
中央社.......你們又來了,知情人士.....格調何在
作者:
fytnship (<( ̄︶ ̄)>)
2015-03-27 23:39:00中央社是總統府的御用媒體啊 有什麼格需要維持嗎?這兩篇他有裁示 應該是親簽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3-27 23:43:00還挺屌的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3-27 23:44:00有簽名的應該是內簽,爆了半天料,阿是送檢調沒?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5-03-27 23:48:00郝: 槓...
作者:
lu82034 (lu82034)
2015-03-27 23:51:00不用趁半夜發這種新聞吧。反正白痴就會相信馬英九了啦。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03-28 00:14:00郝前市長 把你的副市長推出來吧
作者: chudly 2015-03-28 00:19:00
馬凹到這樣已經到丟臉的程度了
郝兵兵人超好 多年來吞了一堆X都甘之如飴 不差這一坨其實馬冷處理就好了 偏偏心眼小就是要出來硬凹...QQ
作者:
yisdl 2015-03-28 00:22:00是有人盜用官章偷蓋囉?
其實如果他覺得沒啥問題是真的不用跳出來說他不清楚 因為幾百億的案子這樣說 聽起來更有問題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5-03-28 00:32:00幾個簽名都不同,你跟我講那是簽名章?
中央社是馬的嘴巴我現在發現他們的弱點還是水母耶只要罵馬就會傾巢而出因為馬迷是主流(這裡)但是站在K黨立場 最裡理智作法還是要切割他 才是最正確的處置 即使好像失去一個神 但是讓馬吸光仇恨才是最有利
等等 阿不是沒弊案 幹啥急著切割了???????????
作者:
bimmers0 (be it)
2015-03-28 04:30:00所以,文字批示也是蓋章,蓋章都免責?!
只能說馬現在是過街老鼠...大家拿出自己的畢業證書看看後面有沒有校長蓋章? 難道校長會一個個確認畢業生學分有修滿都有及格? BOT案公文對外能夠用副市長?法律公布也是用總統令公布,但法律卻是立法院定的...
一個只會害人,什麼都推給別人,把問題都丟到別人身上的
作者: ArroyoChou 2015-03-28 12:38:00
請問蓋官印的最高首長既不實際參與決策,又不用負責那要他蓋印的理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