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陪審制度於政黑實行的可行性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4-08 02:59:03
延伸討論
如果這樣亂搞任期
那是不是馬英九,或任何一位連任之總統,只要在卸任前把大法官全部換新的
那麼等於未來近八年兩任總統任內的大法官都是這位卸任總統的人
從而幫自己創造憲法等級的法律保護傘
比如說陳水扁這樣作的話,拿實質影響力去釋憲,就可以為自己脫罪
我想的可能不是很清楚,只是想討論有這樣的可能嗎?
※ 引述《TheoEpstein (Boston Red Sox)》之銘言:
: : → coober: 沒問題幹嘛大法官八個都要弄成他派的~ 04/07 23:22
: : → coober: 怎麼馬迷都不評論一下 八位大法官都他派的這件事情 04/07 23:24
: : 推 yevvi: XDD,自己去看一下總統職權 04/07 23:25
: : 推 dakkk: 先說一下 大法官可以怎樣 ? 04/07 23:25
: : → dakkk: 不曉得在懷疑什 04/07 23:26
: : → yevvi: 照你這樣講,陳水扁任內一樣有派瞜,未來小英也會派瞜...P 04/07 23:26
: : → yevvi: 你的意思是這樣瞜....XDD 04/07 23:27
: : 推 diablo81321: 大法官不是本來就總統提名嗎... 04/07 23:33
: : 推 TheoEpstein: 總統連任的話一定會變成都他派的。 04/07 23:41
: : → yevvi: 就某人搞笑,結案 04/07 23:42
: coober這說法其實是最近在洗的,像是想想論壇這篇:
: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804
: 或是這篇:
: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39879/
: 不過這些文章或是讀者都有點搞錯問題。
: 「他們刻意忽略馬英九是當選了兩次,兩屆總統任期本來就足夠他把人換光.....」
: 照正常的程序:
: 2007 八個,2015會再換一次,這時總統叫馬英九(第二任)。
: 2011 七個,是馬英九(第一任)任命的。
: 所以不管怎樣,十五名大法官都是馬英九任命的,很正常,因為他幹了兩次總統。
: 現在的問題是,原本一任八年的任期整個被馬英九搞亂了.....
: 變成一人八年,這樣就會交錯到一個很莫名其妙的狀況。
: 一任八年:這個任期就是八年,不管是晚任命還是中途換人,都算在這任。
: 一人八年:任何人當上大法官就是幹滿八年。
: 差別在這裡...
作者: antilibra   2015-04-08 03:04:00
不可能 任期是交錯的 一人八年 不可能兩任任期大法官全被上屆總統佔走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4-08 03:35:00
想辦法當三屆就好了嘛 我聰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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