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捷意外 勞動部:遠揚要負主要責任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5-04-12 14:35:59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你是想釘林想瘋了嗎= =?
http://goo.gl/GcPuOx
來,中央社的新聞。
王義川說,按照道路施工自治條例將開罰台北市捷運局10萬元,之前已針對北捷局開罰3
次,這是開罰第4次,前三次開罰也是實際施工期間和可以施工的時間不一致。
阿台中市政府就只有權力開罰,其他監工什麼的都是台北市政府的責任。
台北市政府也被罰過好幾次了,遠揚不改你怪罪到台中市政府?
好像有點哪裡怪怪的啊?
人家酒駕已經被警察抓到三次了,
如果法令就只能讓警察去罰,無法做其他處置。
那第四次酒駕,警察沒罰到之前就先肇事。
到底是警察的責任還是酒駕的責任?
有些人真是太奇怪了......
這件事情遠揚白天施工+未放置固定架,要負最大責任。
台北市政府要負監督不盡的責任。
你跑去釘台中市政府稽查未到場開罰,
阿不然林佳龍是還要下台嗎XD
有夠無聊的。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4:49:00
台中市不是只能開罰,還有權力交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擺在那邊北捷若一直不遵守交維計畫,台中市還是要主動實施交管,不能只罰錢了事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4-12 14:54:00
所以幾分鐘前王世堅指名臺中市政府有責任是?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04-12 14:54:00
你一直在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請問是那一條有說公家機關要替私人交管?可以跟我說一下嗎,以後我也要申請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4:56: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啊,我們常聽的交管就是根據這條,交管就是封路,不要告訴我私人施工政府就沒有維持道路安全的義務,這條例可是法律位階原則上是施工方根據交維計畫實施交管,但這不代表市府就不能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管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4-12 15:00:00
噗!有人說臺中市一點責任都沒有我還不能打?打就是無聊?哈!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12 15:00:00
該有的交管沒少啊 在吊掛上去前 別跟我說現場監工判斷可以解除交管 這樣就可以硬推給市府啊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12 15:01:00
今天就很簡單的道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4-12 15:02:00
1.交維計畫是核准夜間施工2.就算是白天,那種狀況也不能作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12 15:02:00
交通部(客戶)跟業者(北捷運局)談一件台中捷運(房屋建案)台中市府頂多算提供場地給你們談的東道主而已結果出意外卻要只提供場地的負全責是?
作者: WTF55665566 (來亂的)   2015-04-12 15:03:00
有沒有為了鬥政敵 蛆蛆不僅褲子沒了 連腦袋也瘋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4-12 15:03:00
還要我提醒你審查交維計畫的是臺中市交通局嗎?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2 15:07:00
講很多次了,大家都知道了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5:08:00
台中市的責任真的小到不行,頂多說他沒有強行介入交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4-12 15:08:00
強人所難?強人所難????????????????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5:09:00
管,頂多需要道個歉,沒辦法再要求其他的了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5-04-12 15:09:00
真的很小,市府也說過要有責任會擔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5:11:00
畢竟原則上還是該由北捷跟業者來實施交管
作者: coober   2015-04-12 15:11:00
台中市有辦法不按交維時間就立即處理 就是特別針對 把遠揚當賊一樣盯著但出事前 台中市府沒有預言能力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5-04-12 15:17:00
遠揚要擺爛到什麼程度市府才能介入交管坦白講還蠻難拿捏的,總不能違一次規就介入
作者: JJLi   2015-04-12 15:18:00
依據網路公布的三方協議書影本…內文可知,台中捷運綠線建設事物均由台北市府輔導辦理。(其中似乎也包含交通維持計畫)→以上是個人的理解…
作者: helwl (態度決定一切)   2015-04-12 15:29:00
蛆蛆: 黃金三小時~ 崩潰~~~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5-04-12 15:34:00
我只要求提早兩年完成 可沒要求要加班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5-04-12 15:52:00
真的跟高雄氣爆黃金三小時有異曲同工之妙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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