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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梁偷工 害4死
【連線報導】台中捷運綠線工程鋼箱梁掉落釀4死,昨全面停工,台中地檢署昨初步釐清
意外原因,認定是吊掛施工疏失,負責整體施工計劃的中鋼構便宜行事,為了偷工、省錢
,未在弧形鋼梁擺放於橋墩時做好兩側固定防護,也未在轉彎處設支撐點,致鋼箱梁重心
不穩翻落,昨以中鋼構工務所所長杜芳明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80萬元交保。
中檢昨偵訊後認定中鋼構工務所所長杜芳明、工程師劉平、工地主任林輝斌等決定施工方
式,卻未做好防護支撐設施;遠揚工程師高逢仁、工地主任陳松嚴只針對吊車範圍擺放交
通錐示警,對車道無任何管制措施;吊車司機賴弘偉操作吊車前,4個外伸腳架只2腳架有
墊隔板,支撐不足;勞工衛生管理人員陳柏宏未注意施工人員安全維護,七人分以10萬至
80萬元交保。另吊車司機鄭永崇無保請回。
對於檢方認定中鋼構該負責,中鋼構發言人沈修蔚昨稱施工圖來自遠揚,「中鋼構只是提
供鋼材。」
應訊時,杜芳明與遠揚人員、吊車駕駛互踢皮球,強調「那不是我的責任。」檢方調查,
依工程契約約定,吊掛工程至少須以300噸重的吊車來吊裝鋼箱梁,中鋼構人員與承包鋼
箱梁組裝的益工程包商謝光輝(工頭,已歿),涉先派工於地面組好3截鋼箱梁,共重約
150公噸,再與第4截分別吊掛後「空中組裝」,中鋼構原打算只要找2輛各200噸的吊車即
可應付,後因調不到吊車,找來2輛250噸的吊車,將前3截與第4截吊起。
辯以前做過沒問題
當工人空中組裝完成後,鄭永崇駕駛的吊車因負責那側的鋼箱梁已就定位,放至墩柱帽梁
,他先將吊繩脫鉤,整支鋼箱梁這時全由賴弘偉操作的吊車承擔,賴供稱,當下他聽見無
線電指示,先放掉一條鋼索吊繩,鋼箱梁突然傾斜,重大拉力瞬間拉扯吊繩,整座鋼箱梁
就翻落地面。
檢方並發現,中鋼構竟只預計將鋼箱梁置放於墩柱帽梁,日後再灌漿固定,忽略鋼箱梁是
弧形重心在外側、不穩,未在鋼箱梁轉彎處設型鋼支撐,也未依規定在鋼箱梁兩側先以鏍
絲卡榫做假固定,導致鋼箱梁翻落,根本是為了偷工、想省錢。
但中鋼構人員應訊辯稱:「以前做過,並無發生問題。」檢方怒斥:「不是每一次闖紅燈
都不會發生車禍!」檢方指出,工人依中鋼構施工計劃施作,中鋼構須負起施工安全。
昨早北市府與遠揚營造出面致歉。針對外界質疑是趕工肇禍,北市副市長林欽榮否認,指
工程進度超前、非趕工釀災。北市捷運局下午公布檢討報告指,該事故屬個案,初判有人
為作業疏失。北市捷運局中工處副總劉安德則坦承,施工當時捷運局無人在場監工。
北市捷運局副局長傅式治說,交維計劃是該局提出,送台中市府核定,他坦承當天有收到
遠揚通報在下午完成組裝後,接著就做吊裝鋼箱梁,而非等晚上施作,但為何沒擴大交管
?傅僅稱:「因停下來更危險。」
中市交通稽核不足
台中市長林佳龍昨說,鋼梁白天施工違反交維計劃,北捷已認錯,中市交通局有稽查責任
,之前罰3次都沒用,市府確有疏失,以後至少每周稽查1次。台中市府指,遠揚白天吊裝
鋼箱梁,開罰10萬元。遠揚先前就曾在白天吊掛,市府開罰3次。
台中捷運綠線原訂2020年完工,林佳龍今年1月宣布即起日夜趕工,提前到2018年全線完
工。一名不具名中捷工人表示,林佳龍上任才趕工的。是否因趕工引發工安事故,檢方將
了解。
專家批未按SOP施作
學者專家昨批,本工安事故的官方疏失包括,台中市府要求趕工,以及未積極查核包商白
天吊鋼箱梁;北市捷運局未嚴審包商施工計劃,也未切實督促包商落實交維計劃,以及未
到場監工等。
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批評,致命因素是趕工未照標準作業流程(SOP)施作,
研判在倉卒作業下部分螺栓沒鎖緊,導致吊掛時受扭力和重心影響掉落。逢甲大學運輸科
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也批,應檢討是否有完整施工和交維計劃,若廠商所提內容粗
糙,北捷和台中市府還通過,要負責,且要派人監督計劃是否落實,否則是失職。
中市服飾店莊姓女店員說,發生這麼重大工安死傷,主管機關將過失都推給別人,簡直是
卸責的鴕鳥團隊。
中捷工安意外 各方責任
★台中市政府
.原定2020年完工,要求提前至2018年完工、督促趕工
.未加強稽核北市捷運局督促包商執行交通維持計劃
★北市捷運局
.未嚴審包商中鋼構所提施工計劃
.未督促包商遠揚切實執行交通維持計劃,任其便宜行事
.重大工程未派員督導監看,監工不實
.同意重大工程在白天、交通尖峰時段施工,增加用路人風險
★包商遠揚營造
.未按交通維持計劃執行、未擴大封路;延長工時碰到交通尖峰,又草率放行車輛
.重大工程竟未圍籬,無安全防護
.未嚴審下游包商中鋼構施工計劃
★下游包商中鋼結構公司
.所提鋼箱梁吊裝施工計劃有問題,為了省工,鋼箱梁彎處缺少一支重型支撐架
.4節鋼箱梁應在地面完成組裝,罔顧工人性命讓他們騰空鎖螺栓
.鋼箱梁吊裝工程未按SOP,疑現場人員指揮失準,吊車支撐不足,螺栓未鎖緊,太早鬆
開鋼索釀禍
註:施工計劃由包商提出,經北市捷運局核定,包商即可執行;交通維持計劃由北市捷運
局提出,經台中市交通局核定,再交由包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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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要強調
這種事最大的責任者一定是承包商
身為土木人也無法為這種事多做辯解
但我要說的是
前兩天我們偉大的小組長竟然說出臺中市政府一點責任也沒有這種ㄍㄨ.....話
也著實讓人吐血
當時我就說臺中市政府在交維方面一定有責任
不管是審查交維計畫或是稽查交維執行情形方面
那時還一堆人不知所云的說了一堆
現在連蘋果日報的結論都跟我一樣
"★台中市政府
.原定2020年完工,要求提前至2018年完工、督促趕工
.未加強稽核北市捷運局督促包商執行交通維持計劃"
趕工的部份不討論
"未加強稽核北市捷運局督促包商執行交通維持計劃"這點跟我當初說的是一模一樣
不知道說出臺中市政府一點責任也沒有這種話的小組長怎說?
依我說
這根本是上下交相賊的結果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事實上算是默許在白天施工了
去把過去所有的施工通報單翻出來就知道了
也不要說拿有罰過款出來說嘴
我倒請問
為什麼罰完款還是沒積極的作為讓承商仍能繼續在白天吊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