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看報告嗎?如果團體裡有老人,速度是0.8。這是人家研究出來的數字什麼叫作用均速不合理?就是因為團體中有變異,所以才會在數量夠大的情況下使用平均。用最高速或是最低速才是真正不合理的情況。你這問題就好像,一池塘的魚,怎樣抓一小部分來推算整體。老人與殘障的平均速度較低,因此報告中都已經以全部都是成人為前提了,你有老人只會更慢,ok?在無法確定在逛街的人組成為何的情況下,使用最高速的人當均速,最後安檢還是不通過,這有什麼好不合理的?這至少能確定一件事,真實情況只會更差。另外,我記錯了,市府報告內沒有提到這是成人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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