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嚴管網路霸凌 蔡英文憂傷害言論自由

作者: KINMENKING (亂世狂刀)   2015-04-25 21:47:22
我支持網路實名制,但是請先給我一個強而有力、公正無私的政府
這基本上不太可能做到,所以理想永遠只是理想
相對的比較容易做到的就是改變法律規定
把現今公然污辱由刑法改成「民法」
告人者需要付一筆數為不小的金額當辦案費,但如果勝訴後所有費用由被告者付
而法官依情節再判處被告者(如果敗訴)一筆金額給政府而非告人者
並依情節看是否要去做多久時間的社會勞動服務
這絕對可以完全根絕有垃圾利用目前法律問題而到處告人
也能讓莫名其妙就隨便罵人的人,因為一定數量的金錢跟勞動服務而不敢胡作非為
同時對方要是真的很白爛,而你也就不用客氣的幹爆他(當然要就事論事)
當告人需要冒者付相當數量金額的風險時(而且還不會有回報),幾乎就不會有人敢亂告人
但是目前是很難做的到,因為馬金集團就是利用司法在玩另類的「白色恐佈」
用國家的資源、用國機器幫我告人,這真他媽的太爽了...
而司法界會如此的賭爛馬金的原因也正是如此,金小刀每告必敗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5-04-25 21:56:00
目前討論的焦點不是在公然侮辱的部分嗎?本文提到的方法應該是針對濫訴的部分吧而且要付費的話,公然侮辱的部分不就專為富人設計?富人想告誰就告誰,反正費用我出得起~不富人被侮辱還得看看自己荷包夠不夠力...個人覺得應該要傾向於"降低提告門檻"但"敗訴時得負擔一定程度的責任"並且根據敗訴次數累進
作者: Savior09 (Sakana Mazui)   2015-04-25 22:15:00
標哥都被網路霸凌好幾年了 他也沒找鄉民算帳 真的是好人忘了補 死胖子
作者: zingy (zingy)   2015-04-25 22:20:00
一堆混蛋政客,連言論自由都想監控,每個立委身上都要戴監聽器,然後連線上網,讓人民知道你們在幹什麼勾當。標哥被霸凌?有哪個人用公款喝花酒被定罪,兒子女兒還可以選立委和議員?有人霸凌他?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5-04-25 22:34:00
個人覺得有錢人和我這種一般人的時間不等值的意義在於同樣時間內有錢人能累積比我這種魯蛇更多的財富,但不代表...他抽不出空來把人告上法院反倒是像我這種領人薪水的魯蛇,單位時間內能創造的價值不高,但對我個人來說卻重要到能不能吃飯啊....簡單的譬喻,副總好請假還是底下的工程師好請假?怎感覺條件越設對那些有錢人越有利啊~囧
作者: OEC100 (OEC100)   2015-04-26 01:07:00
你說的條件現在也成立阿,你看現在濫訴的有幾個是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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