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在這裡我勸某些人
如果你上網討論改不了非要攻擊或者嘲諷對方版友的習慣,
除非你是支那人,別人拿你沒轍
否則我真的奉勸你一句乾脆你別發言了
習慣這樣搞的, 遇到版友了不起去檢舉你讓你水桶算你運氣好
你看看八卦被那幾個訟棍搞的人人自危都上新聞了的樣子
沒錯啦, 最後幾乎都是不起訴, 但這跑地檢署的勞累與心理壓力也夠你瞧的
訟棍根本不是為了甚麼維護權利, 他們就是藉此詐取你的和解金
你們別自以為說擦邊球沒關係, 沒直接罵人幹XX就沒關係, 嘲諷沒關係..
你們以為這樣才好玩????
沒關係不是你講的, 人家就是要抓你的擦邊球來借由提告讓你心生畏怖來詐財
你以為的沒關係在人家訟棍看起來通通是機會!!!
等你收到傳票你就知道啥才是好玩
訟棍分身一堆, 你根本不知道引誘你嗆他的是不是訟棍! 你也沒法禁止他們來政黑
特別像政黑這種幹政治幹的到處是火花的地方, 簡直就是訟棍天堂!
所以我才說, 改不了人身攻擊這習慣的, 真的,
勸你乾脆別發言了
別上個網好玩結果上到整天跑地檢署跑著玩
不值得!!!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第三章 言語攻擊板規
: ※人身攻擊的判斷要點為[特定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兩者皆有才視為人身攻擊
: ※使用圖片/連結/代稱/暱稱相似ID等形式自貶諷刺特定對象亦視為人身攻擊』
: 完全不能認同這樣的條文
: 政黑本身就是討論的地方
: 要有人氣 我認為適當的爭論與互相攻擊是好的
: 版主該立的規則 是不允許版友直接對罵幹xx 之類的髒話
: 因為那太沒有水準了
: 至於嘲諷之類的東西 我認為本身就是一種樂趣
: 使用代稱與圖片更是ptt的一種藝術與文化~ (吱吱與蛆蛆)
: 因為不能直接指名道姓對著id罵髒話 所以用擦邊球的方式來表述
: 如果禁止了 那多無趣呢?
: 總之~
: 第一條我認為應該修正
: 第二條毫無保留的必要
: 『本章罰則與禁止項目︰
: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 2.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地緣/宗族/信仰/興趣/性別/性傾向/學歷/職業等
: 3.禁止攻擊他版或他版板友群體
: 4.禁止攻擊特定對象(ID)或暱稱代稱特定對象並攻擊(客觀可得知指稱對象)
: 5.禁止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
: 1的部分 水桶太久了 建議五天 對於情節重大者加重處份即可
: 2全部刪除
: 3同上
: 4留著
: 5留著
: 最後~
: 政黑我認為是一個擂台 上了擂台就是要做該做的事情
: 只要像拳擊比賽一樣 規定不准打老二 插眼 之類規定即可
: 超過三頁的板規我認為是很失敗的
: 不知道版主為何要訂一個如此繁雜的板規
: 還是說當版主的~
: 都一定要得一種版規定的不夠繁雜就會死的病呢???
: 若鑒於之前s版主的行徑 頂多對於版主部分任期與選舉特別規定一下
: 其他我認為儘量簡單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