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板龜爭議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15-05-07 00:42:13
根據群規定來看,該條應該並不違反群規定的內容
因為要弄下版務一個條件就是板務本身就違反板規
也就是說群組本身是以各版版規為基礎,除非有模
糊空間或是很嚴重的爭議,群組才會出來看是啥事
而這個條件前還必須跟板務溝通過
比方口頭警告24小時後水桶,你硬要凹72還多久,
那鐵定輸到脫褲子,但是如果只寫口頭,沒寫時間
這個就可以上群那邊去討公道了
因此就爭議來看,F的要求是板務違反板規,這是很
合理的,板規為板務所制定,理所當然他必須非常
了解和帶頭遵守,板務自己都搞不懂他制定了甚麼
東西我門幹嗎要遵守?
另外,人總有一天會死,政府官員總有一天會下台
因為如此,所以殺人不必死刑,官員違法亂紀也不
用下台,等到他死或自行下台不就好了
但是請問這段時間又有人被殺或是官員繼續亂來
導致各位權益受損算誰的呢?
最後,希望可以再加上一些明定的東西,比如口
頭警告的適用範圍,少打字和問候人家老婆跟誰上床
這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吧,還有口頭警告的寬限時間到
底是多久
總不能我少打字被警告兩小時要改正,問後別人老婆
跟多少人上床可以24小時在改正吧
畢竟要是有妹脫光躺在床上一手拿棍一手拿套,你是
要直接結束文章帶套桶人還是拼了命把文章寫玩給她
拿棍桶 =w=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07 00:50:00
對不起你了Orz 口頭警告後來都有明定時間了24hr不過板主亂搞 現在的方式就是 申訴->組務申訴->判決之前是因為無任期才放給 s 亂搞…沒有~其實小組長是可以直接拔的 例子很多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5-07 01:05:00
這條板規其實是脫褲子放屁板主違規本來就可以跟組務提出檢舉根本不需要再另外用板規授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07 01:13:00
有明文寫阿 你看總則第一條…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5-07 01:14:00
有規定了 又要明文 滿怪的~呵呵 好啦(煙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5-07 01:17:00
站規就包含組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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